「紅二代」任志強被以經濟罪重判18年 輿論譁然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23日訊】著名「紅二代」、曾批評中共領導人習近平的前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日前被以貪污罪等四項經濟罪名,重判18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輿論譁然。

9月22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紅二代」、地產大亨任志強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任志強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以罰金420萬元人民幣。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大陸維權人士王先生表示,這是一樁典型的因言獲罪案。

大陸維權人士王先生:「讓人感覺到很震驚,判這麼重,他是因為今年3月份對中國疫情提出了一些看法,招致了現在的打擊報復,是一個因言獲罪案。任志強先生卸任華遠公司董事長、總裁是經過了嚴格的經濟審查的,並沒有查出問題,今天怎麼可能又有這麼多問題呢?」

北京維權人士田先生:「定這麼個罪,就是巧立名目,他就是個企業家,他有的是錢,他用不著,他不屑去貪污。本來是個政治問題,他要把它變成一個經濟問題,它名不正言不順的處分人家。」

現年69歲的任志強勇於批評中國政治,被中國媒體稱為「任大砲」。今年2月,針對武漢疫情,他撰文指責政府嚴重失職,並暗諷習近平是「剝光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

田先生:「任志強可以說在體制內是一個很有良心的人,也是一個明白的人,他說到的大量的問題是非常中肯的,代表了我們大家想說的話。」

王先生表示,重判18年,殺雞儆猴意味濃厚,但效果不大。

王先生:「也未必能達到他們所要的結果,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人權、民主、憲政、法治,這些已經深入人心,指望殺一兩個猴就想阻撓人類文明的進步,那是癡心妄想啊。」

而針對法院稱,任志強認罪,不上訴,王先生認為,任志強肯定是受到了要挾,不上訴體現了他對中共司法體制的鄙視。

王先生:「你想想任志強的孩子都被關在裡面,都被抓起來了,政、法都姓黨的情況下,哪裡會有法治的公正呢,上訴也沒用啊,所以他這種不上訴,不是認罪,而是對司法體制的一種鄙視。」

田先生:「你沒有公開審理,你說啥,咱聽啥,當庭認罪的人多了,那有的是辦法,劉邦、項羽之爭的時候,項羽不是把他爹押到陣前,逼他投降嘛。」

北京前媒體人高瑜也向媒體表示,任志強不上訴,肯定與兒子受到要挾有關,這背後有交易。

新唐人記者陳潔、鐘元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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