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安法》修正案一讀通過 揮五星旗可罰5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08日訊】當地時間10月6日,台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一讀通過。根據該草案的新增條款,若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可最高罰款新台幣10萬元;若揮舞中共五星血旗,可最高罰款新台幣5萬元。

該草案當日送交立法院院會審議,經宣讀後完成一讀,並送交內政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

此案由王定宇提出,並獲得了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周春米、蔡易餘及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等30位立委的聯署。

草案中增訂,台灣人民不得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的人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其統戰工作的涉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否則將處新台幣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宣傳物品。

草案還規定,在從事上述宣傳行為時,若在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或揮舞大陸地區以及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代表旗幟、標誌,將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以下罰款,且警察機關應予取締。

提案指出,中共不僅沒有放棄武力併吞台灣的打算,還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制度,吸收部份團體和個人進行宣傳,配合其以消滅台灣民主政體為目的的對台統戰,這種行為已逾越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界線,因此需要從法制上建立民主憲政的防衛機制。

6日當天,王定宇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也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一讀。該草案明確規定,若台灣各級學校與大陸方面有任何承諾或聲明、以配合北京進行統戰,則教育部可下令停止其招生。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蘇貞昌當日也針對大專院校表示,他已請教育部盤查,各校在兩岸學術交流中是否涉及「一中」承諾。

(記者鐘景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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