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擬立法 拘留或移除感染者 紐約客怎麼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10日訊】紐約州議會正在審議一項法案,該法案將允許政府官員「拘留或移除」有傳染性疾病、可能危害公共衛生的個人。此法案引起爭議。來聼聼紐約人怎麼說。

法案(Assembly Bill A416)由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N.Nick Perry提出,授予州長和州衛生官員權力,可以將感染傳染性疾病的人,「移除(remove)」或強行「拘留」在州長指定的醫療設施或其它空間中。

該法案寫道,「州長或其代表可自行決定發布或執行其認為必要或適當的命令,以防止傳播可能威脅人類生存的傳染病或其它疾病。」

法案沒有具體指名新冠病毒COVID-19,而是針對所有導致「高發病率或高死亡率」的傳染病患者。

法案引起巨大爭議,絕大部分受訪民眾對此感到反感。

紐約民眾 Julia:「我不知道要怎麼想這件事,但我不覺得是對的。」

紐約民眾 Milena:「我也不覺得是對的。」

紐約民眾 Greg Barrantes:「紐約州要強硬對待不遵守隔離或不尊重別人安全的人,強硬是對的。」

紐約民眾 Port Taylor :「我覺得這是不對的。太瘋狂了,人怎能有這麼大權力,誰去阻止?他們會掌控一切。我不想住在這樣的地方。」

紐約民眾 Mark D:「這不對,不公平,我必須說這整件事太混亂了。」

不只移除和拘留,法案還強制感染者接受檢測、檢查、藥物和疫苗接種。

紐約民眾 Mark D:「這件事違反我們國家的基石, 憲法保障我們的隱私,我們該做自己身體的主人。」

紐約民眾 Marty Mullen:「我確切相信政府在我身體上沒有權限。」

紐約民眾 Julia:「剝奪了人們的自由。施不施打疫苗應該是人們的選擇。」

法案規定只有經過衛生部門的審查,確定被拘留者「不再感染疾病,或者不再對他人的健康構成潛在危險」後,才能予以釋放。

該法案將在下週由州議會衛生委員會進行審查,若獲得紐約眾議院、參議院通過並經州長簽字,將在「成為法律的第30天開始生效」。

新唐人記者王愉賀、奧利弗紐約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