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迫害 67歲法輪功學員張珍華被冤判8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12日訊】2020年12月28日,四川達州67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珍華被成都市金牛區法院枉判刑8年、罰款8,000元。

明慧網報導,張珍華,四川省萬源市茶品公司的一名退休職工,因堅持信仰多次遭綁架、抄家、關押、判刑,被迫流離失所。

2019年7月10日下午,張珍華在法輪功學員毛坤家作客。成都市金牛分局國保警察、茶店子派出所孟紅等警察砸開毛坤家,綁架了他和張珍華等五位法輪功學員。

2020年12月28日上午9點半,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法院非法庭審毛坤、張珍華等4人。3位北京律師和1位本地律師為4人做無罪辯護。4人仍被非法判刑,張珍華遭冤刑8年。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張珍華多次遭受迫害。

2000年底,成都火車北站人員從別人寄東西的提貨聯上獲得了張珍華的個人信息後,就不斷地給她打電話,叫她趕快把住址、傳真等給他。她沒有上當,火車北站與當地公安局警察沆瀣一氣,意欲綁架她。

有一天,張珍華出門時,看見兩個坐在門衛室的年輕人立即站起來,神情顯得詭祕緊張。她知道電話已被到當地公安部門人員監控了。為了免遭迫害,張珍華只得流離失所。

之後公安部門到處找他,到她親戚家、外地的女兒家,還常到她單位辦公室要人,揚言「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搞得她單位同事無法正常辦公。

2001年,張珍華輾轉到了遂寧市。2003年8月12日下午,張珍華和法輪功學員王紅梅走在街上,突然被從後面上來的兩個年輕人架住胳膊綁架到一輛車上;隨即王紅梅也遭綁架,她身上的鑰匙被搶走,丈夫唐德良也遭綁架。

在公安局裡,張珍華被姜瓊等警察非法審訊

當晚,又來了兩個警察,一個熊姓警察、一個女警。他們提審張珍華,把她的左手銬在門上,她拒絕回答警察的提問。熊姓警察雙腳叉開,對她左右開弓打了幾十下,又拿根拳頭粗的木棒,高高舉起,對她進行暴打。

張珍華被他打得全身疼痛不已、疲軟無力,就蹲在地上。熊警察見狀,大喝一聲:「站起來!」又把她銬在門上。

約凌晨3、4點鐘,那兩個警察又來審問她,她仍不配合。熊警察又打了她幾十個耳光,再次用棒子打她,使她疼痛難忍,屋內還一直開著冷空調,她被迫害得全身發抖、嘔吐不止。

張珍華在遂寧市靈泉寺看守所被非法關了近一年,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冤判5年;2004年10月,被送到四川省養馬河女子監獄八監區繼續關押迫害。

後來她又遭到兩次綁架。

一次,她和4位法輪功學員去萬源的農村向人們發神韻(洪揚中國傳統文化的舞台藝術表演)光盤,被當地鄉政府綁架,關到萬源市看守所。後來她被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非法勞教,因體檢時血壓過高,勞教所拒收。

還有一次,她走出家門不遠,守在那裡的國保警察王強把她綁架到車子上,帶到公安局,隨後送到達州福興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多天,之後又將她劫持到達州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她拒絕「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她被放回家、監視居住半年。#

文字整理:李潔思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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