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撐港 批歐中協議 促27國制裁林鄭月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22日訊】歐洲議會週四通過決議案,要求歐洲各國根據《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法案》制定措施,制裁特首林鄭月娥等9名中港官員。議案還批評歐盟急於和中共達成貿易協定,使歐盟喪失人權信譽。

21日,歐洲議會以597票贊成、17票反對及61票棄權通過決議案,要求中港當局立即釋放近年因政治原因而被捕的香港和平示威者和民主反對派人士,以及12名因偷渡台灣而被中共囚禁的港人;促請當局撤回制訂《港版國安法》基礎的中共人大相關決定,並呼籲27個歐盟成員國考慮透過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制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被點名制裁的中港官員,還包括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等9人。

歐洲議會議員漢恩在會議當中特別提醒議會,呼籲要利用人權機制來制裁這些違反人權的責任人與同夥;歐洲議會將與勇敢的香港人戰鬥在一起。

歐洲議會議員漢恩:「利用人權機制制裁中共責任人,及其在香港的同夥,堅持恢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必須釋放民主反對派,並允許其在下次選舉中參選。勇敢的香港人,歐洲議會將和你們戰鬥在一起。」

議員同時批評歐盟,最近急於與中國達成全面投資協定,未能以該協定作為維持香港高度自治的談判工具,表示遺憾。議會並指出歐盟為達成協議,而不對嚴重和持續的侵犯人權行為採取具體行動,有可能損害歐盟捍衛全球人權的信譽。

新唐人亞太電視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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