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裁定農民工無權討薪 引發關注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17日訊】大陸農民工樂殿平討要薪水,將建設公司、開發商和承包商告上法院,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一年多前被裁定:農民工(班組)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實際施工人,無權直接要求發包人支付勞務款。大陸農民工討薪事件不斷上演,近日中共最高法院的這個裁定再度引發關注。

據了解,農民工樂殿平帶領的泥水班,2017年遭淮安明發商業廣場項目的承包商拖欠工資359849.50元,樂殿平將福建四海建設有限公司、淮安明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承包商彭雲瑞告上法庭,不服福建省高院判決,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2019年被裁定:農民工(班組)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實際施工人,無權直接要求發包人支付勞務款。

武漢農民工蔡先生表示,他無法接受這個裁定,五年前他和60多名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幹活,被拖欠一年工資,後來項目爛尾,但法院根本不給立案。

武漢農民工蔡先生:「不能講我們沒那權利,這個權利我們都有,我們有工作派遣,勞動都有我們的檔案,他就是推諉我們。我們是每個人一年的工資都沒了,開發商他不給錢,沒有辦法啦,我們打官司,法院不立案。」

長年在外打工的山東農民工趙先生表示,因為中共法律不保護農民工,常有大陸農民工被拖欠工資,討薪事件也不斷上演。

山東農民工趙先生:「他就是欺負弱勢的這一方,現在討薪很難很難的,討薪幾乎都是惡意討薪,都不是合法的啦。這個經濟是一年不如一年,特別是這兩年,你看房地產現在徹底不行了,別說爛尾了,就是蓋好了賣不出去,他這個款不一定能到手。」

網上視頻顯示,大陸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被大陸警察暴打,強行抓捕。網友評註:「別說大陸有沒有法律,現實就是:欠薪的不違法,討薪的違法。」還有不少農民工逼不得已採取極端方式討薪。

新唐人記者熊斌、鐘元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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