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還是潛規則?江蘇女輔警案判決書被撤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4日訊】江蘇省連雲港市一女輔警用兩性關係「敲詐」多名官員被判刑的消息,迅速登上微博熱搜。網友紛紛質疑涉事官員為何無罪。週五(12日),當地法院從網上撤回此案刑事判決書。有法律專家指,中共用「黨紀」處分涉案官員是用「家法」代替國法,此舉更證明了中共的司法不公

近日,一份江蘇省灌南縣法院於去年12月底裁定的判決書,在網絡流傳。根據這份判決,1994年出生的前輔警許艷於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間,「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後以自己家人得知後要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計372.6萬元款項。」

判決書指出,「受害人包括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等多名公職人員。」法院因此判處被告許艷敲詐勒索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人民幣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追繳其違法所得的300多萬元款項。

週四(3月11日),張新年律師在微博上轉發了「女輔警敲詐案」判決書,並公開質疑女輔警是否因存在身體或心理損害而要求索賠。結果在發布該帖僅2、3分鐘後,張律師就接到了江蘇連雲港網警的電話,要求他迅速刪帖。

有網友排列出9名所謂「受害者」的涉案金額:

有網友排列出所謂「受害者」的涉案金額。(網路圖片)

網友驚嘆「一個小小的所長竟然有這麼多錢」、「群而攻之又很打又重罰還真是有些奇葩!不是攜私報復吧?」「那些局長副局長之類的官員,竟然都沒有開除,真的是官官相護,蛇鼠一窩,無恥! ​」

也有網友發帖說:「半個縣的公家人,睡了人家一個小姑娘,最後都成了受害人。合起伙來把人家小姑娘送進去判了重刑。 這種荒誕透頂的事,在中共國已見怪不怪」、「太可怕了,超光家產還要永世不得翻身,這幫人下手也太很了。」

還有網友質疑這名年輕女輔警是被中共官場的「潛規則」所害。

江蘇連雲港一名女輔警敲詐案引發廣泛關注。(臉書截圖)

週五,灌雲縣宣傳部對相關事件作出緊急回覆,稱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紀處分,但並未具體透露涉案人員是否受到法律追責,引發輿論熱議。

迫於輿論壓力,灌南縣法院週五晚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案情最新說明,稱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故予以撤回。

網友評論。(網絡截圖)

旅美中國律師吳紹平對自由亞洲電台(RFA)表示,用黨政紀律而非法律處分違法亂紀的官員,是「自罰三杯」,其實是新的一種「刑不上大夫」,「君子犯法不與庶民同罪」。

「中共一直以來對黨內的只要不涉及政治的(違法亂紀人士),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撇開國法,用家法(黨紀)對黨員幹部進行處罰,實際上就是搞另外一套。」吳紹平說。

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博士顧為群也指出,中共實際上對黨員犯罪的執行方式,與對待普通老百姓的方式不同,「黨內有一套紀律和標準,黨外又是一套。」他認為,一黨專政的體制導致政治權力被中共壟斷,公民權力被壓縮,其中包括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直接監督權。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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