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新雲被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11日訊】中共中紀委官網週五下午通報,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另據《明慧網》報導,劉新雲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也在追查其相關責任。

劉新雲長年在山東公安系統工作,曾任山東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機動隊副隊長、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巡警支隊政委。2001年4月到2003年12月,兼任淄博市610辦公室副主任。

2003年12月起,任菏澤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2011年12月起,轉任濟南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2014年12月,調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據《明慧網》報導,劉新雲在淄博市公安局、市610任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將其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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