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在汽車裏開庭 赤峰市法院枉判段蓮英三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17日訊】內蒙古赤峰市新城區法輪功學員段蓮英,因講真相被迫害致流離失所,後又被綁架。赤峰市松山區法院不許段蓮英聘請律師,強行在汽車裡非法開庭。

據明慧網報導,段蓮英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月在車裏被所謂「開庭」,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段蓮英依法上訴到赤峰市中級法院。

段蓮英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講法輪大法被無辜迫害的真相時,被偽裝的便衣警察騙取台曆後綁架,一月四日被非法抄家。段蓮英被非法關押在松山區看守所,她絕食反迫害,於一月十日正念闖出魔掌,從此流離失所。

赤峰市紅山區警察等夥同西城派出所警察霍俊超,在迫害於桂蘭等法輪功學員時,監控她家,專門搞監控的惡警查到去於桂蘭的家中的人有段蓮英,於是掃描跟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大約十二日,自稱是赤峰市紅山區的警察在元寶山段蓮英租住的房屋,綁架了段蓮英。段蓮英又被非法關押到松山區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的一天,赤峰市松山區法院要給段蓮英非法開庭,段蓮英說她必須聘請律師。但法院不許她聘請律師維權,強行開庭。

段蓮英據理抵制,法院的所謂「人民法官」竟然強行把段蓮英挾持到汽車中,在車裏給她非法開庭,並非法判她三年。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連接:內蒙古赤峰市段蓮英被在汽車裏「開庭」冤判三年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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