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保釋不應貧富有別 洛縣要求改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22日訊】週二(20日),洛縣縣政委員會呼籲,執法機構和地方政府部門改革保釋政策,讓窮人有能力支付保釋金提前出獄。當局認為,此舉將有助於減少監獄人口和累犯。

洛縣縣政委員會(Los Angeles County Board of Supervisors)於週二(4月20日),投票通過一項動議,呼籲檢察官與執法單位等,在60天內共同制定保釋政策改革計劃,讓犯人不分貧富,都能擁有保釋的平等機會。

消息指出,該動議由縣政委員庫爾(Sheila Kuehl)和蘇麗斯(Hilda Solis)共同撰寫。她們認為必須考慮窮人的負擔,如果人們因貧窮而無法保釋導致被拘留時,將影響生活,甚至失去住所。

庫爾指出,截至4月12日,洛縣監獄中有近6千人在等待審判。其中有大量的有色人種。她相信,保釋改革將可幫助減少監獄人數與累犯。

對此,洛縣地區檢察官賈斯康(George Gascón)表示支持。他聲稱,部分危險份子可購買自由,而其他人可能因負擔不起保釋金而無法出獄。

根據福克斯新聞報導,加州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裁定,如果因犯人無力支付保釋金而將其拘留,屬違反憲法。

此外,法官必須以審前釋放為優先。否則,法官必須有足夠證據,表明罪犯將出庭受審,並以保障公共安全為目的,才可根據被告經濟能力,判決保釋。

據報導,該動議並未提供具體建議,而是交由執法機構和縣府部門制定細節。

新唐人記者郭約希洛杉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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