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健:從新華社北美分社經費看中共大外宣  

最近美國之音通過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的系統,查證登記成為「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的新華社北美分社,過去14個月的開支超過1000萬美元,資金全部來自北京。其中,員工薪金超過530萬美元。一個新聞社的分支機構,一月又余的開支超過一千萬美金,新華社全球有160多個分支機構,一年的經費是多少,這還是向美國政府交待帳面上的開支,還有許多隱性的無帳可查的開支,這些開支加起來又會是多少?

中共除新華社以外,還有無數媒體都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比如「央視」比如「人民日報」海外版,「光明日報」等等,那麼這些林林總加起來的經費是多少呢。據中國問題專家沈大衛的估計每年在100億美元以上。「大外宣」是中共早在2008年開始制定的一項戰略政策。中共為此撥款450億人民幣,實際上這個數字有關領導表示是不封頂的,也就是就該用多少就用多少。

中共用於大外宣還有另一套於撥款無關的方案。即每二年由人民日報牽頭包括,統戰部,宣傳部,僑聯等相關單位,舉行的「海外華文媒體論壇」。這個論壇上除布置宣傳任務,確定宣傳方針以外,還為這些參加大會的媒體找經濟贊助的婆家,也就是中共讓一些商家參加會議,然後由這些商家與媒體結親,進行一對一的經濟支持。而這些支持華文媒體的商家從中共這裡得到許多優惠政策作為反饋。如果這些也算上的話又不知是多少個億。這也是海外華文媒體多如牛毛的原因。就拿澳洲來說有七八家日報,二十多家週報。紐西蘭這樣的小國也有十多家華文媒體。

美國政府將「新華社」定義為「外國使團」,其實這個定義不是很正確。看起來新華社是一個國家新聞機構,實際上他是一個監督機構與間諜機構。新華社早在中共「蘇維埃」時期已經創立,稱「紅色中華」到延安時改為「新華通訊社」隸屬於中央宣傳部,由中央書記處直接指揮。改革開放後改屬國務院。但不管其屬於那個機構有一個屬性是不變的,即國內收集社會輿情,監督地方各級領導,對外收集各國情報。新華社在各省的分社社長,列席省委常委會,可以直接把各地的情況通過內參報給中央領導,所以再大的官碰到新華社的記者,都是陪著小心。新華社海外派出單位,比如回歸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實際上就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組織,當年許家屯的職務是中共駐香港工委書記,與新聞毫無關係。不難以此類推各國的新華社分社是一個什麼樣的機構了。

新華社最重要的一個功能是寫內參,內參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級別。中央領導通過內參了解民情動態,官員情緒。可以說新華社記者就是中共最高當局放出去的眼線。新華社記者在海外更是負責了解海外政府動態的功能,以及其它派出機構的工作。中共自己定性新華社為:「新華社是中國共產黨早期創建的重要宣傳輿論機構,從誕生起就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肩負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發揮喉舌、耳目、智庫和信息總匯作用。」

新華社如果是一個正常的媒體,那麼花多少錢都與美國無關,不過是苦了中國的納稅人。但從新華社的屬性與功能來看是屬於間諜性的,對中共負有特殊使命,美國政府不應該讓其在美國存在,如果美國允許新華社在美國活動,那麼中國政府是不是也應該讓美國CIA在中國活動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北京之春/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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