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公道 不冤枉他人 為官者自有福報

文/顏雯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6月07日訊】孔子曾說:「政者,正也。」中國古代王有王道,為官者亦有為官之道。中國第一個統一王朝秦朝給後世留下了一部教人如何做官的曠世巨著《為吏之道》,其中開篇就提到:「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可見,公正清廉是為官的首要條件。而「除害興利,慈愛萬姓,毋罪毋罪,毋罪可赦」,即對治下百姓心存仁愛,不使無辜者受冤、不枉殺一人,懲惡揚善,則更是成為一個好官的必備條件。

不使犯人含冤 向仲堪得以延壽六年

向仲堪,字元仲,是江西樂平人。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被任命為洪州(今江西南昌)通判。

當時的虔州(今贛州)知州是梁揚祖,他對地方的事務管理甚嚴,只要抓到違法者,就下令予以嚴懲。有一天,他讓向仲堪去重新提審一個殺人犯。協助他的官吏拿著公文來到獄中,問那盜賊被關在哪裡。獄吏回答說:「他早就認罪伏法了,為了不讓犯人隨意翻供,這樣的殺人犯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重新提審的。你們既然來了,在這兒把他的罪名再謄抄一遍就是了。」向仲堪聽後,義正言辭地說道:「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不提取案犯,又怎能查明案情呢?」

經向仲堪的勸說,梁揚祖下令把犯人提出來,再徹徹底底地審問一番。結果發現,那人果然是無辜的,於是當即就將他釋放了。

後來,向仲堪被調往安徽池州任職。途中,他在一家旅店住宿時,突然得了重病,看樣子快不行了。他恍惚間夢到自己來到一座大殿之中,聽到一位王者模樣的人說:「向仲堪辦案有功,讓冤案得以昭雪。他有此陰德,可再延壽六年。」不久,他就醒過來了,身體也慢慢恢復了健康。不久之後,向仲堪又被調往浙江處州,最後死在了任上,當時距離他做夢那年剛好是六年。

拒絕偽造案件 張成憲升官得子

宋朝時,河南陳州有位監管糧料院的官員,名叫張成憲,字維永。因宛丘縣的縣尉有事告假了,暫時就由他來管理該縣的事務。不久,他抓了兩夥強盜,一共十五人。案子已經審結,但還沒有上報。縣尉知道了,就將此事上報給了郡守,縣尉提出要把兩樁案子合為一樁,以便犯人達到一定數量,他就可以被調往京城做官了。

郡守與縣尉素有交情,於是爽快地答應了,並且告訴了張成憲。張成憲不同意,說:「縣尉因此事而受賞、升官,我沒意見,但如果讓我罔顧事實、篡改卷宗,把兩個案子說成是一個,再交到司法部門,讓他們也這樣無中生有、羅織罪名,請恕我辦不到。」

過了十二年,張成憲任江淮發運司從事官時,有一次請道士做法事。他夜宿玉宸觀時,夢到叔叔來告訴他:「陳州的事可保你無虞,但你的官位恐怕就升不到正職了。」隨後,他又來到一座大殿裡,殿中坐著冥王,他問張成憲:「陳州的事你還記得嗎?」張成憲說:「至今仍歷歷在目,不敢忘,只可惜我現下沒有卷宗來作憑證。」冥王告訴他:「這裡的文書都記載得很清楚,不需要你再提供什麼卷宗了。」

等他走出大殿時,又有兩位冥官各贈給他一匹錦緞,然後對他說:「這是你應得的。」張成憲一直都沒有孩子,可在那一年卻生了一男一女。七年後,他當上了大夫,臨終前已升到了直祕閣。

謹守為官之道,可使官員獲得應有的福分;但若是背離了為官之道,罔顧事實、冤枉好人、濫殺無辜,那麼為官者所等來的終將是惡報。

仗勢濫殺無辜 秦棣無端暴斃

秦檜的弟弟秦棣任宣州知州時,有一次發現州內的一個村子裡有人私自釀酒,就立刻派了巡檢去抓人。到了半夜,巡檢帶了數十人將這家包圍起來。這家人在村裡是個富戶,一看大半夜有人拿著兵器、穿著鎧甲,還以為是打家劫舍的強盜來了,就趕緊擊鼓將村裡人都召集過來,然後與家裡的下人們一起拿起刀棍來反擊。

巡檢一開始並沒有考慮那麼多,因此毫無防備,結果他和他帶去的那些兵士反而被村裡的老百姓們給抓起來了。第二天,村民們將此事上報到縣裡,知縣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不知如何是好,就派縣尉去查辦。縣尉心裡也很清楚,若要與村民們據理力爭讓他們放人,根本不可能。於是,他就一個人騎著馬來到村裡,對村民們說:「聽說你們抓到了一夥兒強盜,現在可以跟我一同去領賞!」

以為抓到了強盜的這家人並未起疑,他們高興地把人都交給了縣尉。這家的主人還帶著他的兒子、孫子一同來到了州府衙門。一到衙門,秦棣就把巡檢和他手下的兵士給放了,然後把那爺孫三人抓了起來,並用繩子將他們從肩到腳捆得嚴嚴實實。這三人各受了一百下杖刑,等把他們的繩子解開時,人都已經死了。

衙門上下誰都知道秦棣的哥哥秦檜是宰相,他位高權重,沒人敢多說一句。通判李季就因為害怕而請求辭官。可短短一年後,秦棣就突然死在了知州任上。

又過了一年,宣州知州換了人,名叫楊原仲。一天上午,他正在衙門辦公,看到幾個人帶著一個滿身帶著枷鎖鐐銬的犯人來到衙門。其中一人對他說:「我們要何村案的卷宗。」楊原仲剛上任,不知道「何村案」是什麼案子。等他再想問清楚時,那些人已經消失不見了。

於是,他把書吏找來詢問,書吏告訴他:「這就是秦待制當初任知州時所發生的富戶釀酒案。」他拿來卷宗,請楊原仲過目。楊原仲看後大為震驚,就讓書吏用正楷字又工工整整地抄錄了一份。抄完後,他去買了十萬冥錢,連同那些卷宗一起燒了。

看來,世間所留下的那些人為製造的冤案到了冥府還要再過一遍堂。而秦棣突然暴斃,或許就與此有關吧。

參考資料:

《夷堅志》支景卷第十、乙志卷第十七、乙志卷第十六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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