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佐斯、巴菲特等25名超級富豪納稅少於普通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6月11日訊】6月8日,美國非營利新聞機構ProPublica發布的報告稱,2014至2018年間,包括世界首富亞馬遜CEO貝佐斯、「股神」巴菲特、特斯拉CEO馬斯克和億萬富翁、前紐約市長布隆伯格在內的25名最富有的美國人,總共只繳納了136億美元的稅,而在此期間,他們的淨資產增加了4010億美元。照此計算,他們支付的「真實稅率」為3.4%。

通過對美國國稅局(IRS)大量記錄的分析,ProPublica報告得出結論顯示,2007年和2011年,貝佐斯未上交一美分個人所得稅,2018年,所得稅申報為零;馬斯克在2014至2018年間的個人財富增加了139億美元,但他申報的應稅收入僅為15.2億美元,繳納稅款4.55億美元,「真實稅率」為3.27%,而在2018年馬斯克未繳納任何聯邦所得稅;「股神」巴菲特在2014年到2018年的5年間,財富增長243億美元,納稅2370萬美元,「真實稅率」為0.1%。此外,布隆伯格、著名投資人伊坎(Carl Icahn)和索羅斯(George Soros)同樣使用避稅手段。

超級富豪相比,美國年收入7萬美元的中階家庭稅率為14%,收入超過62萬美元的高收入家庭稅率更可達37%。

ProPublica作者寫道,若計入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最富有的25名美國人繳納的稅款,平均來看比許多普通工人還要少,而他們採用的規避納稅策略並不違法。

ProPublica資深編輯艾辛格(Jesse Eisinger)表示,「如果你是一位億萬富翁,你就可以把稅額降到零,對此我們感到非常震驚,一分錢都不用給這真的讓人困惑,超級富豪能夠用完全合法的方式規避這套體系。」

美國超級富豪之所以納稅少,除了他們能夠利用稅法規定和減免政策避稅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美國稅法更強調對工作收入徵稅,而不是對財富徵稅。例如,美國稅法不涉及股票或房地產等資產價值的增長,只有在出售相關資產收益時方需繳稅。

而富豪的資產多半是來自公司股份,政府無法對其課徵所得稅。對此,艾辛格認為,富豪們也在想方設法減稅,不兌現任何獲利或出售股票,然後向銀行以相對低的利率借款維持生活所需,還能用利息費用作為減稅手段。

ProPublica的報告明確指出,該研究結果打破了「美國稅收制度的基礎神話:每個人都貢獻其公平份額,最富有的美國人貢獻最多」。

《德國之聲》6月8日報導說,這一調查結果有可能激化有關美國最富者與所有其他人之間日益增長的不平等的爭議。

民主黨參議員沃倫(Elizabeth Warren)表示,「我們的稅收制度是為億萬富翁操縱的,與工薪家庭截然不同,他們並非通過誠實勞動發財」。

沃倫呼籲,美國需徵收財富稅,「這樣,極端富有的人才會支付他們的公平份額」。

長期以來,沃倫一直致力於推動向超級富豪徵收更高稅,其中包括對股票和房地產。

報導指出,ProPublica的調查記者們未透露如何獲得了上述機密稅務數據。美財政部正試圖找到答案。該部總監、聯邦調查局(FBI)和華盛頓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紛紛介入調查。美國國稅局也著手調查泄密事件。根據美國法律,未經授權披露政府機密信息屬於非法。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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