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動《加台關係架構法》 議會一讀通過

【北京時間2021年06月21日訊】加拿大眾議員庫柏(Michael Cooper)6月17日向眾議院提出《加台關係架構法》(Canada-Taiwan Relations Framework Act),通過法律框架加強加拿大與台灣的關係,法案在眾議院一讀獲全院鼓掌通過。

過去兩年來,不斷有專家呼籲加拿大應該借鏡美國《台灣關係法》制定加拿大版相關立法,如今《加台關係架構法》終於出爐,提案的保守黨眾議員庫柏表示:其法案試圖補齊加台兩方沒有正式外交關係的不足,建立可行、有秩序的機制,符合加拿大和台灣雙方的共同利益。他說:「現在是加拿大和台灣重塑關係以反映台灣真實情況的時候了。」法案獲得眾議院一致鼓掌通過。

法案重要內容包括:支持台灣參與多邊國際組織,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民航組織(ICAO);當台灣總統或資深政府官員非正式訪問加拿大時,應免除依據聯邦移民及難民保護法所規定之簽證要求;當加拿大法律提及外國或其政府時,應包括台灣在內;加拿大和台灣可相互簽訂協議,其中包括國家間國際協議在內等。

為使加台關係正常化,也讓台灣駐加拿大辦公室能獲得正名,庫柏說: 「這個法案將台灣駐加拿大的辦事處,由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以體現真正的職能,即代表台灣政府,還有加拿大的台灣人,而不只是首都台北。」

庫柏稱,此法案與加拿大的「一中」政策不衝突,且加拿大與台灣的關係不應受制於中共政權。

前加拿大聯邦眾議員梁中心早在80年代起就積極推動加台實質經貿關係,1986年促成了加拿大在台灣設立駐台北貿易辦事處。聽聞庫柏的提案在國會一讀通過感到欣慰,他呼應庫柏的說法,稱1970年加拿大和中國建交時,加拿大在建交公報上並未直接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而是稱「留意到」(take note of)中國的立場。

「當時在老杜魯多總理時代,我們就說留意到中國的一個中國立場(take note of),所以加拿大應該像歐盟和美國一些國家一樣,對台灣有獨立的政策,不是受中國或是別的國家的影響。」

已故前眾議員艾波特(Jim Abbott)曾在2005年提出《台灣事務法》(Taiwan Affairs Act),經一讀程序送外交暨國貿委員會審議後,因國會解散而未完成立法。梁中心說,期待這次的法案能在今年度陸續進入二讀、三讀程序,畢竟台灣是加拿大第十三大貿易夥伴,也是亞洲第五大貿易夥伴。加拿大和台灣有著共同的民主自由價值觀,強化雙方關係,對加拿大有百利而無一害。

(轉載自由亞洲電台/責任編輯: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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