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12年卻是「燈下黑」 吉林省前反貪局長被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09日訊】9月9日,中共吉林省檢察院前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喻春江涉嫌「違紀違法」被調查。喻春江曾在該檢察院反貪局、反瀆局任職12年。

現年58歲的喻春江,吉林長春人,長期在吉林省檢察院任職,從2001年11月起歷任反貪局偵查一處副處長,反瀆局偵查處處長,反貪局偵查一處處長,反貪局副局長、偵查一處處長,反貪局副局長。

2012年10月,喻春江調任白山市檢察院任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檢察長;3年後任職吉林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檢察長。

2016年11月,喻春江再返回吉林省檢察院任職,任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2017年12月起卸任反貪局局長,但仍擔任其他職務。2020年6月轉任吉林工商學院黨委副書記。

從履歷可見,喻春江在吉林省檢察院反貪局任職,前期11年,後期1年,共12年。

官方的落馬通報中未披露喻春江具體罪行,也未指是其是否涉嫌貪腐

不過,據海外明慧網2017年11月12日報導,喻春江在吉林省檢察院任黨組成員期間,對吉林省德惠市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責任。

報導稱,2017年11月9日10點35分,吉林省德惠市崔濤、楊金玉、楊金鳳、郝傑等十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開庭。審判長石泉未到庭,審判長位置上就坐的是代理審判員何福,而何福拒絕郝傑辯護律師劉廣安的辯護手續。

報導披露,此前,崔濤家屬與李靜林律師、郝傑家屬與劉廣安律師一直設法爭取合法的辯護權利,但遭到石泉委派的何福多次野蠻刁難,拒收律師的合法辯護手續。對於長春市中級法院石泉、何福的違法行為,律師及家屬向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的上級或監管機構提出上訪或控告請求,但並未有人出面制止石泉與何福的違法行為。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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