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法輪功真相標語 湖南鄭潤鳳遭枉判2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09日訊】2021年1月,湖南寧遠法輪功學員鄭潤鳳,外出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遭到公安綁架。經過兩次非法庭審,2021年9月1日,鄭潤鳳被非法判刑2年。

明慧網報導,2021年1月,鄭潤鳳在外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被監控攝像頭拍到。1月19日下午2點多,鄭潤鳳遭寧遠縣文廟派出所鄧撖、陳俊輝等3名警察綁架、抄家,期間被抄走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當天,鄭潤鳳被綁架到國保大隊辦公室,非法審問。當晚,鄭潤鳳又被劫持到寧遠文廟派出所,被國保大隊教導員蔣剛和派出所副所長蔣亮按住,用重鐵鏈將她雙手反背,銬了整晚。

第二天,鄭潤鳳被送到永州市看守所。大概一個半月之後,鄭潤鳳出現嚴重貧血症狀。2021年3月,鄭潤鳳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但是依然面臨新田檢察院的非法起訴。

2021年3月,寧遠縣國保大隊把構陷鄭潤鳳的材料交給了寧遠縣檢察院;四月份,材料又被轉到了新田檢察院。

2021年4月29日,鄭潤鳳被寧遠國保大隊蔣剛強行帶到永州市中心醫院,做了全身檢查。

2021年5月12日,寧遠國保大隊蔣剛等一夥大約6~7人,到鄭潤鳳住處又將其綁架,先是帶到縣人民醫院做檢查,後帶到縣公安局非法採集其指紋、血液等信息。

2021年7月,新田法院對鄭潤鳳第一次非法庭審,律師為鄭潤鳳做了無罪辯護,揭露了法院濫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枉判法輪功學員,製造冤假錯案。

第二次非法庭審,法院在開庭之前,罪名就已定好。2021年9月1日,鄭潤鳳收到新田縣法院判決書,她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罰金1千元。

明慧網原文:貼真相標語 湖南寧遠縣鄭潤鳳被枉判兩年

(文字整理:李樂真/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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