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山西吉林前檢察院檢察長被調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09日訊】中共紀監委週四(9月9日)通報,山西省長治市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原維寧吉林省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反貪局長喻春江,因嚴重違紀違法,日前被調查。另據明慧網報導,兩人都曾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通報稱,山西長治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原維寧,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爲他人謀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套取資金配備超標準車輛;違規打聽案情,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原維寧2001年10月起,任太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2009年2月,調任太原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2年4月,任朔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20年4月,任長治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同一天通報被調查的吉林省檢察院原反貪局長喻春江,2001年11月起,在吉林省檢察院反貪局、反瀆局任職;2009年3月起,任吉林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處長、副局長;2012年10月起,任白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檢察長;2015年10月起,任吉林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檢察長;2016年11月到2020年6月,回到吉林省檢察院,任反貪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

另據明慧網報導,喻春江和原維寧都曾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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