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布臨時庇護細則 留美港人可申請工作許可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22日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週三宣布,受惠於臨時庇護在美港人,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美國總統拜登今年8月5日簽署備忘錄,為港人提供臨時庇護(DED),批准當時身處美國的港人延長逗留18個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週三公布細則,受惠於臨時庇護的香港居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以及旅遊許可證。

條件為:

一)申請人須在8月5日或之前身處美國;
二)持續居留在美國;
三)持有香港特區護照、BNO護照、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或香港特區簽證身分書(DI),證明「香港居民」的身份。

另外,申請人須提供文件證明自己符合持續在美國居留的條件,包括I-94表格、工作記錄、租金收據、水電費(煤氣、電話費等)收據、銀行轉帳紀錄等。

紐約香港關注組召集人楊錦霞:「在紐約也有一些零星的朋友,發信息給我們,問一些相關的資料。因為這個不需要找律師申請的,根據HKDC刊登的流程,填寫表格提交就可以了。」

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在臉書帳號張貼了申請流程,符合資格的人士可到網站下載I-765表格,並在表格的第27條問題填寫(a)(11)作為「合資格類別」,之後繳交申請費用,並將表格連同所有證明文件郵寄至指定地址即可。

https://www.uscis.gov/humanitarian/deferred-enforced-departure/ded-granted-certain-hong-kong-residents?fbclid=IwAR2aqu0foSI2_tJbKbspTajqSXSZ3S6Vs4Hd8DAr8rOWB4IXMvM4GXh_6pw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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