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遭惡報的前因後果

作者:銘刻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02日訊】俗話說:公門裡面好修行。用今天的話說,身在公門,就是公務員,不管地位高低,大官小官,做善事,得福報;行惡事,遭惡報。人間沒有偶然的事,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後果的,惡報也同樣有前因後果。

清代汪道鼎《坐華志果》記載:吳興縣(湖州)有一位大中丞(巡撫),他的先父曾經當過郡府的刑杖手。工作雖屬卑賤,但心地忠厚,常懷濟人危難之念。他經常對同行們說:「公門裡面好修行!咱們在公門不做善事,就像走進寶山空手而回一樣。」因此,每遇鄉民諍訟告狀,他總是多方調解勸慰,平息下去。見到家貧而理直的人,特別著力保護。每天晚上,都把打人的刑杖浸泡在尿桶裡,因為小便可以化瘀生肌,浸泡久了用它打人,雖打得皮開肉綻,血肉狼藉,也不致化膿糜爛。當時有一位鄧太守,生性嚴酷,打人不見血不罷休。老先生用這種辦法救活了很多人的命。同事們都受到他的感化,多指責太守又貪又暴戾。

老先生有個兒子(忘了他的名字),從小就聰明,悟性好,愛讀書。有一次從塾館放學回家,不小心衝撞了太守的官道,被轎前開道的衙役抓住。

太守看他年幼,訓了幾句放了他。他回到家裡,發憤說:「我就不信將來當不上太守!」他父親聽了,笑著說:「真是個不懂事的痴兒。我是他手下的一名役隸,你能應考做太守嗎!」兒子雖不敢反駁,但讀書更加勤奮了。長大以後,文名很盛,都說他學問好。郡內的鄉紳名士很愛重他。老先生是出名的忠厚長者,平日又對有學問的人極其敬重。因此三學諸學子,非但不與他們為難,反而爭相勸說老先生讓他兒子去參加考試。老先生不得已就聽從了。一考,就被錄取為正式官塾學生。後中甲榜,作官至郡守,數次遷升,當了大中丞,他的弟弟也當了藩台。至今族裡不斷有人作官,已成當地有名望的世族了。

清代袁枚《子不語》記載:湖南某巡撫,平時敬奉關老爺,每逢正月初一,他必到關老爺廟裡進香,拜神求籤,預卜一年之內的禍福。他的占卜,總是很靈驗。

乾隆三二年正月初一,他到關老爺廟裡敬香求籤,求得的簽上卻有「十八灘頭說與君」的句子,引起了他的戒心。這一年,他外出即使是涉淺水、有近路,也總是不乘船,寧可坐轎走陸路、走遠路,以避開水灘。

這一年的秋天,為了審理「侯七」的案子,皇上特派欽差大臣,巡視湖南,途中要經過某湖。走水路,路近而快速;走陸路,就要起早摸黑,路遠而緩慢。欽差大臣,要乘船走水路,而他(指某巡撫,下文同此)卻竭力主張走陸路,並把「十八灘頭說與君」的簽語,背誦給欽差大臣聽。

欽差大臣,雖然勉強依從了他,但是心裡很不高興。

不久,貴州鉛廠貪污案發,有人揭發他在貴州巡撫任上受賄,他卻矢口否認。而當時在貴州巡撫衙門看門的奴才李某,也牽進了這個案子。李某一口咬定銀子是轉交給這位巡撫老爺的,自己只是按主子的意思行事,並沒有招搖撞騙。當時李某已受了重刑,兩腿癱瘓。主子和奴才,兩人正爭辯得面紅耳赤,吵個不停。這時,欽差大臣指著巡撫,厲聲喝道:「你不必爭辯了!『十八灘頭說與君』這個神簽已經應驗了!你這個奴才姓李,『李』字的上半部,就是『十八』,這個奴才雙腿已經癱瘓,就是『灘』;『說與君』,就是這個奴才(李某)所說的銀子,都給你了。關老爺早就知道你會犯法,你還有什麼好辯解的!」

巡撫聽了,啞口無言,一時猶如巨雷轟頂,六神無主,只得承認受賄枉法之事。終於受到了嚴厲的懲處。

人在世間,天理才是衡量標準,順應天理而行得福報,逆天理而行遭惡報,從古至今都沒有改變。身在公門,不管地位高低,也要順應天理而為,逆天理者同樣會惡報加身,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李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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