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彈藥 青海省公安廳前副廳長獲刑13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15日訊】1月15日,中共青海省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白世德涉貪污、受賄、非法持有彈藥案一審判決,白世德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80萬元(人民幣,下同)。

白世德被指控,自2013年4月至8月,利用擔任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0萬元;自2011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青海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特種車輛採購、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要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逾669萬元。另在2019年11月2日,辦案機關對白世德位於西寧市城西區的住所進行搜查時,依法扣押26發軍用子彈。

法院認為,白世德身利用職務便利,個人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和索取單位及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對其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13年有期徒刑。

官方簡歷顯示,白世德於1961年8月出生,青海大通人,青海省本土政法系統官員,歷任青海省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隊長副局長、青海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副政委、青海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政委、青海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正處級)、青海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副廳級)、青海省公安廳副廳長、青海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2019年11月4日,青海省紀委監委宣布白世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2020年7月17日,白世德被雙開。2020年12月,白世德案被公訴。

青海省公安廳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白世德在任職期間,曾是中共全國政協前副主席、時任青海省委書記蘇榮的下屬。2001年至2003年,蘇榮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蘇榮因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而迅速升官,此後被「追查國際」追查。2017年1月23日,蘇榮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除了蘇榮,中共重慶市公安前局長何挺也曾在青海省任職,曾是白世德的上司。2008年至2012年間,何挺任中共青海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青海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武警青海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何挺也曾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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