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相漫談】怎麼說「財多如何不發財?」

【命相漫談】 作者:泰源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16日訊】命運這個命題,對不管是什麼年代的人來說,都永遠不會是一個過時的問題。不管人們相信不相信,你都要隨它走完一生。本系列的文章,立意在幫助人從命理和實例的驗證中更了解命運之道。

管仲曾說:「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可見食物、糧食,對平民百姓生活的重要性。而一個人要想得到食物、糧食,就必須有錢財,又見錢財在一個人生活中的重要。有俗語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於是有些人就發展到了極端,認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其實人又怎能等同於禽獸呢?人是具有主意識、精神、道德的萬物之靈,但當一個人喪失了人的道德品質和行為操守時,就將自己等同於禽獸,人為財死之事便層出不窮了。

那麼一個人有沒有財,能不能發財?何時能發財?又是怎麼樣看出來呢?這是可以通過八字中五行生剋的變化推算出來的。八字命理口訣中便可透露出一些求財的訊息。

命書《三命通會》中有一句口訣:「財多如何不發財?只因身弱少培裁;運到比肩身旺地,富貴榮華次第來。」

先解釋下這句口訣中的名詞。「財」是指八字中的財星,是日主所剋的五行。「身」是指日主,亦是指出生日的天干。「比肩」是指與日主相同的五行,是幫助自己的五行。

在日常生活中,說一個人財多,自然就是說他能發財。但在八字五行的推算之中,命中財多,反而發不了財。為什麼呢?因為在八字之中,說它「財」多,是指財星多,相對之下「身」必然就會弱,因為生辰「八字」總共才八個字。如果財星占了六個字,日主(身)就剩下兩個字,財星是日主所剋之五行,他們雙方是對立關係的。

等於一場足球賽,比賽結果是六比二,財星隊得分是六,日主隊(身)得分是二,那就是日主隊輸給了財星隊,自然就得不到錢財,不能發財了。原因是什麼?就是日主隊先天上太弱,培養不夠(少培裁)。所以說:「財多如何不發財?只因身弱少培裁。」

第二句口訣:「運到比肩身旺地,富貴榮華次第來。」就是說第二場比賽,日主隊吸取了教訓,從外面請來了外援,這外援就是比肩了,比肩是指與日主相同的五行,例如甲見甲,乙見乙等。所以說「運到比肩身旺地」,就是說第二場比賽日主隊請來了實力強大的外援,大大增強了自己的實力,結果是大勝財星隊,將財星隊的錢財全部收歸己有,當然就是「富貴榮華次第來」。

小結這句口訣:如果一個人命中財星太多,而身弱的話,這種命就發不了財。除非大運走到能夠幫助自己日主的五行時,這時才會得到錢財。

一個人命中財多財少,何時能發財?命中怎樣註定?(Shutterstock)

一個人命中財多財少,何時能發財?都是命中注定的。我們以實例來說明:

唐朝時,有一讀書人叫李敏求,有過一次地獄見聞的經驗,得以有陰陽兩界的驗證機會。

李敏求參加科舉考試十幾年始終沒有被錄取,有一天突然猝死。他被兩個黃衣人拘去,跟著他們來到一座很大的官署。在那官署大廳裡,他竟然看到自己認識的好友馬植。早年馬植和他關係很好,很早就考取了進士。馬植很驚訝看到故人,與他話家常,宛若平生。

李敏求說:「我一生窮苦,你在這裡居要職可以幫我嗎?」

馬植說:「就好像在人間當官,能假公濟私嗎?這樣做在這裡一樣會遭到責罰。今天你我相逢了,應是天意,如果僅是要知道祿命,一年收入多少錢的話,我可以效力。」

李敏求說:「請幫我看看。」

馬植便命手下黃衫吏找到一大本帳簿,黃色的紙張,貼有標籤。打開來,先看到有一張寫著:「盧弘宣每年兩千貫」。馬植翻過幾張紙找到李敏求,上面用朱筆寫著:「年二百貫,以伊宰賣宅院所得的錢支付」。

李敏求說:「剛才那個人的錢夠多的了,幸好碰到你,也給我添一點嗎?」馬植說:「二三十千(二三十貫錢)還可以,再多了就辦不到了。」於是便用筆註:「加三十千,以某某四個人的錢支付。」

李敏求在那裡又碰到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正是李敏求姨媽家的奶媽,家住在江淮。李敏求小時候,是吃她的奶長大的。奶媽看見李敏求,高興地說:「我也要回(陽間)去了,知道你和判官是好朋友,要替李奶我看一看一年的收入。」

李敏求不想拂逆老人家,沒有辦法又走進屋,請馬植幫個忙。馬植命令左右的人快找帳簿看。文書說:「李奶年支七百。」李敏求轉身出去,告訴了李奶,李奶聽後流淚嘆息。

這時差人來催促李敏求快回去。他跟著差人走了幾十里地,來到城外的壕溝邊上,望見坑裡一片漆黑,看不到底。這時,差人在後面一推他的背,李敏求就醒來了,他看見妻子和家人正圍著他哭,說他已經死了兩天了。

過了一會兒,李敏求能說話了,便叫家人拿來紙筆,他將夢中的情節詳細記錄下來。

李敏求的岳家姓伊,岳父是伊慎;大舅哥,也就是他妻子的大哥伊宰是個軍使,賣伊家的一處宅院,給了他二百貫。到了年底,李敏求多求得的三十貫還沒有著落。到了年底,他的丈人從江南來,等候任職,見了面非常高興,共同去酒樓吃飯。一同來的另外三個人,都是李敏求的老朋友,他們一共湊了三十貫錢送給李敏求。這一年李敏求的收入,同帳簿上所寫的數完全一樣。

那個盧弘宣也住在城裡,他聽說了李敏求的陰間見聞,談到自己的收入。盧弘宣就算一算今年將到手的收入,到年底約當兩千貫之數。李奶已經流落街頭,不在李敏求的姨媽家裡,在街上乞討,七百錢的收入,要靠一點一點苦苦積攢,才能達到。

可見,每個人每年能得多少錢,在陰間命簿上的記載和現實中的實況是對應的。(出盧肇《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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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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