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法庭不许携带法轮功信仰书籍疑违宪

【新唐人】8月30、31日两天,新加坡高级法庭审理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控在中领馆前展示横幅一案时,法院保安人员扣留前来关注此案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包括书籍,并表示否则不能入庭。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拉维认为保安的行为触犯了新加坡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他怀疑新加坡当局的举动是受了中共的指示。

驻守在门口的保安人员吩咐所有前来聆听此案的人都站到一边排队,逐个搜查。若在他们身上找到法轮功书籍,便强制扣留,否则不被允许入庭。

其中一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向保安人员询问他们这个行为的合法性

台湾法轮功学员:“我好像没有听我的律师说我的这本转法轮不可以带进来。我在想你这样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另一名也是来自台湾法轮功学员—唐女士的一件印有法轮大法好字眼的夹克也被扣留。

法轮功学员对于这种不正常待遇,感到不解。当被问及理由时,保安人员表示只是在执行命令。

台湾法轮功学员:“然后我当时就看到他双手一支拜托:拜托,拜托不要危难我,是上面交待指示我的”

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拉维,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此事件。他表示不排除此项举动是受了中共的指示。

辨方律师拉维:“这(收书行为)触犯了宪法的第15章 – 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触犯了言论自由。我也遭受了相似的迫害。我想在中国以外,新加坡在此事(对待法轮功)是迫害最严重的。我们的案子是受北京影响的,是有政治动机的。”

代表律师表示针对近期一系列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包括证据被没收、联合国报告不受初庭承认、法庭不给予控方证物等,使得他们觉得举步唯艰。律师以放弃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为由,对初庭做出抗议。

9月1日法轮功学员在新加坡的自由演说区(SpeakersCorner)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总结这一连串的事件。另一方面,代表律师也在同一天以个人名义主持首场为论证法轮功受迫害案例而发起的东南亚巡回听证会。

新唐人记者 林一 新加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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