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共的器官移植条例为掩人耳目

【新唐人】中共当局《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在国务院通过后于3月31日获总理签署成为正式法规,但直到4月6日才向外界公布。舆论认为,此项条例只是为了掩人口目、缓解因系统盗卖人体器官而在道义上面临的国际压力。

受权发布条例的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没有解释为什么直到一周后的西方复活节期间才公布给民众和国际社会。

这项条例是基于卫生部去年七月的一项规定。当时,国际人权律师和法轮功群体发现并公布了中共系统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谋取暴利的大量证据。

而且,虽然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但在器官摘取方面仍然沿用老法规:如果无人认领尸体,器官摘取就不违法。批评舆论还注意到,新法规的适用范围是卫生部医院,并不包括于军队医院。而证据显示,军队医院参与了大量器官摘取和移植,其中一些病人是外国人。

针对条例的出笼,台湾前卫生署长涂醒哲日前指出:“但是制这些法以后,究竟是为了堵人家的口而已,还是它有心想要改善这种移植非常混乱而且是不人道的一个作为,我们要继续存疑,因为从中共的一些作法,不是没有法,而是法太多,

但是徒法不足以治行,是不是它这个法能够真正的达到杜绝这种赚黑心钱,摘除活体器官,然后要灭绝法轮功的身体等等这种作法,我们是要高度的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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