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合同法 不利企业与劳工

【新唐人】中国大陆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企业的冲击到底有多大?从今年第三季开始,外资,台商或中资企业陆续传出解聘员工,有些甚至关厂,劳动合同法对劳资双方究竟是福?是祸?请看本台记者采访报导。

2008 年1月1号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来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企业如果没有按签订的合同执行,每个月必须支付员工两倍工资,即使企业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同时,社保基金的提拨也必须一步到位等。目前,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都已经开始 “规范” 员工的聘用形式。

企业普遍的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而改由劳务派遣公司临时派遣;或花钱买断老员工的工龄,以避免和他们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干脆裁员。

有会计师估计,新法上路后,厂商因为员工工龄衍生的成本至少增加百分之八。

处理跨国投资包括大陆台商法律案件的童文薰律师说:“有很多代工厂的产业,他的利润不到百分之五,这也会让当时很多劳动密集产业,到中国去设厂的这些企业,失去了他们继续留在中国的诱因。”

据了解,台港两地有不少企业,做完今年年底的订单后,准备从大陆撤资或减产。

深圳台商会长黄明智估计在2007年底前,4千家深圳台商中至少有一成会被迫关厂;东莞台商会长叶春荣则估计,6千7百家东莞的台商将有超过一成关厂。而7 月“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调查也指出,以设厂在广东的3万家港商估算,年底前会有超过1万家停产或缩小规模。

福州台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徐俊达说:“目前情况看,成本节节上升,所以加工贸易这块,部分甚至扬言,不惜放弃、抛弃。那对1万名工人,那是不得了,光准备这些遣散跟退掉的,可能要几百万,等于台币要上亿的。”

童文薰认为劳动合同法也使一贯不受其影响的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受到牵连,像今年8月的中央电视台解聘1800名编外人员,占全电视台总人数的20%。

童文薰:“你搞终身雇用,你自己国家倾国家之力你都做不到”“可以预期,短期之内,这样的法令恐怕对中国的劳工来说,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大饼,可是反而会让他们连工作机会都会失去,因为当厂商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就是选择跑。”

据报道, 今年7月,韩国LG电子裁掉11%的中国员工。10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上海、深圳、东莞相继裁员近200人。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辞退所有工龄8年以上的老员工,其中包括总裁任正非,一律将他们清断工龄,重新上岗。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进交 林洪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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