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轮功学员被深圳法院冤判六年

【新唐人】香永久居民、法轮功学员陈进树,日前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以他运输《九评共产党》及法轮功书籍为名,秘密开庭重判6年,家人批评深圳法院在无证无据的情况下重判陈进树,是严重违反人权,并呼吁外界关注。

现年49岁的陈进树,去年4月入境深圳探望老父亲被捕后,当局一直拒绝家人探望。日前家人才被告知,深圳宝安区法院已于今年1月29日对陈进树秘密判刑6年。家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陈进树在深圳的姐姐陈丽莉哭诉,弟弟是冤枉的。

陈进树姐姐陈丽莉:我弟弟没有犯罪,他是一个好人,他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炼身体,他没有犯罪。所以他们就加害我弟弟。

据称,深圳的法院指控陈进树化名李成,05年从香运输2千多本《九评共产党》及1百多本法轮功书籍等物品到深圳。但家人批评法院的所谓证据错漏百出,仅仅凭陈进树的潮汕口音就认定陈进树是李成。而且,有关李成的案件已经在05年审结。

陈进树在深圳的姐姐陈丽莉:因为我弟弟在香港参加法轮功是合法的,他们不能判我弟弟的刑,所以他们就拿这个05年已经处理的案件套在我弟弟身上。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香港分部发言人陈瑞津批评,中共重判陈进树是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手从大陆延伸到海外,严重违反一国两制的精神,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共害怕九评和退党。

全球营救香港分部发言人陈瑞津:他这次安给陈进树的罪名就是这样,砌他运九评,其实它们最害怕的就是九评,因为更多的大陆居民看了九评之后,了解共产党的本质是什么,他们就没有办法再控制了。

她呼吁香港各界伸出援手,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返回香港,并关注陈进树家人的安危。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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