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国:“假钞中国”危及北京奥运

在距北京奥运不到五十天时,一个广东厅局级官员以轻轻一句话捅破天——一语暴露了一个比南方雪灾、拉萨“藏独”、山东撞车、汶川地震、九省暴雨更大的灾难——人民银行也必然发行假钞!这一消息的披露让全国十三亿百姓震惊得惶惶不可终日,一下子由“盛世中国”跌入“假钞中国”的恐怖之中,让国人期待奥运带来祥瑞的最后幻想彻底一扫而空。

“人民银行也必然发行假钞”的消息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2008年6月18日,匡国建在被媒体问到“金融机构会否流出假钞”的问题时称,理论上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但“不能保证一张没有”。

在此之前,虽然有新闻报导,广东省公安厅公布,自2007年以来,仅仅广东省就已查获假币近六亿元(人民币),而且有官员直接参与制造和贩卖假币活动,但人们一直以为,这些假钞的终端出口都在非官方渠道,即使时有“ATM自动柜员机里吐出百元假钞”的新闻,也属于个别银行点的非法行为。但眼下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公开对媒体声称,人民银行对储户服务时,假钞“不能保证一张没有”,而且人民银行向储户支付假钞的事故被储户发现时,只需要兑换真币就行了,人民银行不会因支付假钞而承受任何处罚,也不会向顾客书面道歉和“假一赔十”地加倍赔偿,这就等于说,人民银行向储户支付假钞是合法的失误。

将银行发行假钞的非法行为合法化,将假钞流行的责任全部推给民众,是匡国建副行长此举的重要贡献。人们不知道,匡国建此举是“自主创新”,还是奉旨公干。从其事后未遭受官方任何责难,似乎是“奉天承运”,“老成谋国”。

尽管匡国建副行长将假钞流行的责任首先诿过给ATM,说人民银行对储户支付假钞,主要原因是因为“有犯罪分子把假币和真币混在一起,通过ATM存进去,机器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杜绝假币的主要的解决办法只能是,“储户应该具备起码的反假币意识”;但广大储户心明眼亮,极其愤慨人民银行这一无理诡辩。人们反驳,匡国建副行长称,金融机构肯定不会有意将假钞拿给群众——那如何解释许多银行行长因贪污成阶下囚?许多银行从业人员监守自盗?难道就没有为了私利而有意将假钞给客户的银行职员和官员?

古今中外,假钞的疯狂泛滥,总是意味着政府信誉彻底丧失,社会秩序面临改朝换代的崩溃,今日政府一边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打假活动,一面坐视“人民银行也必然发行假钞”,岂非咄咄怪事?如果一个国家连货币这样第一重要的商品都不能在银行确保无假,这个国家还能保证举办奥运的秩序?如此状态下,四海宾客和神州百姓如何敢到北京去观奥运?

一个国家,对于家电等普通商品,尚设定“3、15”打假日,实行“假一赔十”,对假货经营者严惩不贷,而对于货币这样第一严肃的商品,则只是“有假就换”——还非难储户及时当场摄像举证,否则“一经离柜概不负责”。如此保护“人民银行”欺人民,天理何在?为什么不能套用“假一赔十”的法规,对发行假钞的人民银行实行“假一赔万”?为什么不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让储户取款百分之百保险?如果有了“假一赔万”重罚银行制度,可能人民银行的有ATM自动柜员机就不会轻易吐出百元假钞吧!

奇怪的是,中共广东省纪委早已出台了《关于追究党员、干部在反假币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明确对全省党员、干部反假币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进行责任追究。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仍然敢大胆妄言“人民银行发行假钞无罪”论!可见《关于追究党员、干部在反假币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不过一纸空文!

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会宣称自己国家银行发行假钞是合法行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会宣称国家银行发行假钞要由储户和民众自己承担责任和损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会将国家银行发行假钞犯罪行为推卸到机器身上,但这样的无稽之谈居然出现在高唱“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盛世中国”!

“北京奥运”诚然是体现“盛世中国”的最好活动,但若“北京奥运”开幕时,十三亿百姓都因忙于清点人民银行取出的人民币是否假钞,无暇为“北京奥运”拍手鼓掌,“盛世中国”恐怕就只能是“假钞中国”和“恐怖中国”了。

南方雪灾、拉萨“藏独”、山东撞车、汶川地震、九省暴雨都只是地域性灾难,而“假钞中国”和“恐怖中国”可是能导致“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亡国巨灾!

2008年6月25日于深圳早叫庐

--转自《新世纪》(原载《议报》第3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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