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维权代表刘学立被延长3个月劳教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报导)河南上访维权代表刘学立因在北京上访,劳教期在一天之内被延长3个月。

据美国中文网络媒体博讯新闻网报导,河南上访维权代表刘学立先于9月23日因所谓“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劳教1年6个月;一天之后,洛阳市劳教管 理委员会又将劳教期改为1年9个月。罪名是:“刘学立长期在北京上访,联系万名上访人员签名致信中共17大,告洋状,声称在北京制造更大社会影响,并从其在北京的租住地查获盖有‘维权斗腐救国同盟会’的非法宣传单多份。”

目前刘学立被关押在洛阳劳教所。本台记者查询洛阳市劳教管理委员会电话号码未有结果,于是打电话到洛阳市公安局法制室询问有关情况,对方表示:

法制室人员:“明天上午给劳教所打电话吧。”

记者:“劳教所电话是多少?”
法制室人员:“不知道。”

记者:“你不知道这件事儿吗?”
法制室人员:“不知道。”

据一直关注刘学立情况的中国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介绍,刘学立因土地问题到北京上访,并曾多次因上访被拘留和劳教:

“他以前跟我们民生观察联系过,他被劳教之后,过了一天,又被加强了三个月,这确实显示了目前中国法律的随意性。我注意到他们河南公安部门对他进行劳教还有其他理由,就是说他在国庆和十三届三中全会期间上访,劳教书里面就把这个当成了理由。这很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北京律师江天勇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劳教制度是典型的非法拘禁方式,本身就违反了立法法和宪法。江律师说,刘学立一案再次表明,用劳教来对付长期上访人士,是中国有关部门的惯用手法:

“这些利益遭到损害的群体在当地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往往是通过信访的途径来解决。地方政府为了阻止这些人正常的信访,就给他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说所谓的非法上访,甚至罗织一些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等等这样的一些罪名,没有通过正常的审判程序、由法院做出决定,而是由公安机关自己就决定了。对一个人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这种方式,性质上看起来是一个行政处罚,实际上比刑法往往更为严厉。”

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刘飞跃说,中国的劳教制度不但遭到国内外舆论的批评,包括中国的体制内学者都一直在呼吁废除劳教制度:

“劳教制度的非法性是显而易见的,不经审判就剥夺人身自由,完全是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很显然,刘学立就是这样一种劳教制度的受害者和牺牲者。”

北京律师江天勇说,劳教最长被判处3年,但根据情节还可以再延长一年,这样劳教最长可以剥夺一个人4年的人身自由,比许多刑事处罚还要严重。江律师呼吁,中国的劳教制度早就应该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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