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长对毒奶赔偿协议提九质疑

【新唐人2009年1月16日讯】元月14号数位受害结石宝宝的家长向本台记者表示,他们对中共当局目前推行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方案,提出9项质疑。家长认为这个协议内容混淆视听、偷换概念,是一种蒙蔽。希望当局能够了解受害患儿的情况和重视家长的意见,提出具有诚意的解决方案。

受害患儿家长说,工作人员向他们出示一份“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实际上是一份赔偿协议书。家长大多不接受该方案,并对内容提出了9项质疑。

结石宝宝家长董先生:“首先这个法律上可以判投毒罪的,波及面这么广,是严重违法的行为。第二点,说采取主动与民协商一致的方式。我们根本就没有参加制定这个标准。”

家长质疑,孩子患病情形的赔偿标准、制定机构等等,协议中都没有说明。一次性赔偿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到18岁,对此家长也有意见。

结石宝宝家长徐国涛:“患儿已经住院很久了,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结石宝宝家长陈齐:“保险公司要求的是患者先期垫付,患者家长如果垫付不了这个医药费,那么那个患儿是接受治疗呢还是等待死亡。”

协议中说,根据医学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孩子在疗愈后一般不会有后遗症。但是据家长了解三聚氰氨进入人体在全世界还没有病史。

结石宝宝家长董先生:“你说都是哪些医学专家,研究论证的报告在哪里。甚至这个专家是真的是假的我们都不知道。”

结石宝宝家长张仁和:“我们很质疑,因为他没有确切的可以的依据的理论。”

家长希望先保证患儿都能得到有效治疗、再谈赔偿。协议自称由22家企业代表,但是结尾只有破产了的三鹿公司一个在法律上无效的公章。
结石宝宝家长陈齐:“而且往下发的时候消协的章也不见了。奶企这帮人撰写这封信(赔偿协议)的初衷就是在混淆视听、偷换概念。”

结石宝宝家长董先生:“所以这个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都质疑。我觉得就是一种蒙蔽。”

协议书具体赔偿金额没有显示,全由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据家长了解,结石患儿可获赔两千或三万元人民币,死亡患儿可获赔10万到20万元人民币。目前赔偿标准没有在中共官方的网站上出现,也没有官方的媒体报过。

新唐人记者 秦雪 梁欣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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