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2位州检察长联名要求美台签署引渡协定

【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坤原华盛顿21日专电)全美22位州检察长日前联名致函国务卿希拉蕊.柯林顿,敦请国务院向国会提出法律修正案,允许两国引渡得根据“协定”,而非仅限于“条约”,以便美国与台湾签署引渡协定

连署函指出,近年来发生数起涉及金融犯罪及侵占罪的台湾商人逃至美国的案例,但因台湾与美国并无引渡条约,因此无法要求美国将这些嫌犯引渡回台,绳之以法。

由于美国与台湾没有外交关系,无法签订条约。这些检察长敦请国务院向国会提出引渡法修正案,允许两国引渡可以根据“协定”(agreement),而非仅限于“条约”(treaty)。

连署函说,如果引渡法获得修正,美台即可签署引渡协定,防止犯罪者以美国做为庇护地,也可防止这些人在美国犯下其他罪行。

参加连署的检察长分别来自科罗拉多州、罗德岛州、阿拉斯加州、加州、佛罗里达州、夏威夷州、爱阿华州、密西根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北达科他州、奥克拉荷马州、宾州、南卡罗来纳州、犹他州、华盛顿州、西维吉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

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对这些检察长的友好行动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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