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玉娇案冤太深 各方人士发话声援

【新唐人2009年6月11日讯】湖北巴东民女刺死淫官案,官方于6月5日以“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围绕中共当局依然无视邓玉娇乃强奸受害人的事实,除了民间爆发谴责声浪,最近连一些官方人士也打破沉默。不但有“太子党”为邓玉娇叫屈,并自愿加入邓玉娇案的调查行列。中共喉舌新华社编辑也在自己的博客发文,要求无罪释放邓玉娇,并指称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默视如此枉法行为和司法错误。另一方面,据传邓玉娇案的开庭日期已订在6月20日。

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布了有中共“太子党”背景的刑侦专业人士对邓玉娇案的看法。围绕双方当事人血衣这个物证,力求达到还原案发现场,这位不愿对外透露身份、但愿意以“公安太子”称呼的“太子党”,对巴东当局的办案提出了五大质疑。

第一点:邓贵大的尸体必须保存,如果没有保存,是刑事犯罪行为。“我们有权在可能的情况下向上级检察院直至最高检察院检举,谁弄丢了邓贵大的尸体是谁的责任”。

第二点:关于邓贵大的血衣。几个通告中从来没公开提到过。从血衣上可以判断血液的喷溅状,因为巴东警方公开的信息是邓贵大颈动脉被割断,大量失血死亡,那么血是喷射出来的,喷溅到谁身上?这些细节都没有交代。

第三点:邓玉娇的衣服没有沾血。这位“公安太子”表示,不可能邓玉娇把人捅死了,她衣服上一滴血没沾。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是邓玉娇当时没有穿衣服,而检察院方面的专业人士都清楚,她当时正处在被强奸状态,拥有无限防卫的权力。

第四点:他指出邓贵大的尸体如果是土葬,现在个把月的时间还来得及,网友可以呼吁检察院,甚至最高检。除了血衣鉴定,还有DNA鉴定方法,还可以对邓贵大进行尸检。

第五点:这位“公安太子”表示,“在正常情况下,邓贵大和邓中佳在党内要受到严肃处理,因为他们去的地方不对,当然死的地方也不对。”他认为邓贵大要在党内有个结论,对全国人民才有交代。

据了解,巴东县检察院方面曾与这名“公安太子”见过面,并将他上述提出的五大疑点书面记录下来,在记录上面也有“公安太子”本人的亲笔签名字迹为证。

在官方对邓玉娇案件的处理上,江西著名律师郭莲辉表示,巴东检查院提交法院的起诉书竟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和“防卫过当”两个情节,纯属扭曲事实。

郭莲辉:“这个案子确实不存在邓玉娇自首的问题,要自首的是那些罪犯自首,那些歹徒自首。邓玉娇她是个被侵害的对像,她打电话给110,是向110求助。实际上110是个报案,不是投案,但是他警方为了他自己好下台,他就说成是投案,他就是为了支撑他在这个原则上认定邓玉娇‘有罪’,支撑他这个‘有罪’的观点,所以他就搞出什么自首情节来了。”

邓玉娇事件暴露出中共当局长期对司法的不尊重,以及对法律尊严的不尊重,导致此案从5月中旬爆发以来,掀起了一股全国人民声讨中共官员贪腐的声浪。

邓玉娇海外法律后援团6月9日也首次对媒体公开发表意见,发言人美国纽约州职业律师、著名人权律师高光俊认为:“依照美国的法律,或者依照中国自己的法律来说,邓玉娇这个案子也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范围之内,所以我想这个起诉本身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绝大部分都是在中国受过法律教育的,同时也在美国受过法律教育,所以我们比较东西方这个法律体系,我们更加体会到中国大陆司法不公正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所以他们要通过这个案子群集起来,想维护作为法律的一种基本的尊严。”

与此同时,许多中国网民获知邓玉娇被起诉,立即向各大网站论坛贴出给中共最高检察院及公安部的《万民泣血请愿书》。网民们表示,他们要做的是盯着巴东当局与律师的态度,看他们要演什么戏。“网民要睁大眼睛,盯着巴东又要耍什么花招,提防、揭穿他们将案件进行性质上的转移,对公诉方、法院方想做什么,玩弄什么手段,我们要做准备应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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