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导指陈良宇狱中得到特殊待遇

【新唐人2009年6月1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若清报导)亲中的香港凤凰卫视的周刊报导,中共前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秦城监狱服刑期间受到特殊待遇,囚室是20平方米的套间;有独立洗手间及洗衣机等设施;一天享有4餐膳食,其中包括宵夜供应。报导引起一些网民的愤怒,但他的律师极力否认狱方对他特别优待。

凤凰卫视旗下的凤凰周刊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陈良宇虽然被关押在秦城监狱里,但还享受着比较舒适的待遇。报导说他住在的一间20平方米的大套房,内里有独立的坐厕,并配有洗衣机。

报导说陈良宇每天的伙食费接近200人民币,一日有4餐供应,包括宵夜。据说陈良宇曾经提出自资改善伙食,列出所需食品清单,如红酒、桃仁等,但遭拒绝。

此外,报导说他可以看报纸,看内容受限制的电视,还可以读书写作。服刑期间,他也可以不穿囚服。他大部分时间穿西装,但不打领带。报导说又说,他每天上午可以出外放风,他有时会打太极拳,但走到那里都会有狱警跟随。

本台周一打电话到主管秦城监狱的公安部寻求回应,但工作人员拒绝评论。

最近探望过陈良宇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极力否认他在监狱受到特殊待遇,强调他的狱中条件没有跟别人不一样。回应记者问到的伙食费及不用穿囚服的说法,他直指报导错误。他说:“不存在的,他的条件没有丝毫优于别人的地方,他跟其他所有人是完全一样的。”

但高子程说陈良宇可以看报纸及电视,他的家人也可以一个月探望他一次。他说63岁的陈良宇的身体跟精神状况都很正常,跟以前一样。被问到有没有替陈良宇提出减刑或上诉,高律师说没有这个打算。

上海拆迁户代表沈婷表示,看到关于陈良宇在监狱中享受特殊待遇的报导,觉得中国的法律只是针对平民百姓,而不严惩高官。她说:“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刑不上大夫’,就是他们有权有势的,经过判刑后待遇还是比我们好。中国是有法律,没法治的,完全是人治。”

此外,该报导在互联网广泛流传,很多网民指陈良宇在监狱中享有特别照顾,对其他囚犯不公平。

有网民在凤凰卫视的博客上留言说:他吃的是纳税人的钱,一般人犯罪也有这样待遇吗?有人更打趣问:穷困百姓想入狱,通过什么渠道呢?

陈良宇曾任国家领导人级别的中共政治局委员,2006年9月因为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被当局免职调查。去年4月他被法院以受贿和滥用职权被判18年。他被指贪污滥用239万,导致国家损失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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