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要求3年内治理3万“难点村”

【新唐人2009年6月2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中国农村基层政权问题层出,近年以来已经不是新闻。中国民政部最近要求,要在3年内治理全国3万多个“难点村”。不过,一些来自中国农村的评论者对此不抱任何信心。

所谓“难点村”,指的是民众意见多,反映问题集中,矛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和经济发展落后的村。这样的村庄,在中国有3万多个,占全中国农村村庄总数的6%。新华社报导说,星期二,中国民政部在广州召开“全国省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办公室主任会议”,要求各省市民政部门,在3年内落实北京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治理精神。

报导说,“难点村”的特点,是“村两委”,即村民委员会和中共村党支委,班子不健全,村干部不团结,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村民委员会不能按届选举,选举中缺乏公平、公开和公正性,村民民主理财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长期关注中国农村基层选举问题的湖北潜江市原人大代表姚立法表示,如果以这些问题来衡量中国的“难点村”,那么中国95%的村庄都是难点。

姚立法:“作为民政部它能够公开的承认有3万多个村存在问题,我想也还不错。但实际根据我的了解的话,这二委关系存在矛盾。选举的话是不民主的,财物公开的话完全做不到等等。在中国95%的村都是如此。当然我们还谈一个标准的问题。我这里这样一个判断的标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

另一位农村居民,四川自贡的农民维权领袖刘正有认为,中国农村农民自治所存在的问题,几乎全部都来源于政府部门而不是农民。

刘正有:“这个是普遍性的,村委会和支委会两个打架。它不是光是村里面,而且是涉及到区里面和市里面。关系到农村村里面的问题。市政府和区政府只要把村委会的书记和主任买通了以后,根本不经过村民的意见,就把土地抢占了。问题是出在地方,根子还是在中央,这是我一贯强调的这个问题。”

刘正有因为代表当地农民维权,抗议地方政府在没有协议赔偿的情况下强行收拨农民耕地,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打压。最近几年以来,他长期被当地警方监视,无法自由行动。

姚立法分析说,中国农村的所谓村官,包括中共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干部,而党支部权力比村委会大得多。他说,在大部分地方,村委会选举完全由党支部和乡政府操纵控制,根本谈不上任何公平、公开和公正。

姚立法:“关于这个‘村两委’关系的问题,本身在法律上它就没有说清楚。实质上是党支部领导村委会。村委会的村官的话呢,假设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他要对选票、选民负责。但是对党支部书记,他是对党委负责,他并不对人民负责。实际上的话选举是一个过场,是欺骗人的东西。但是农民的基本权利,农民一些基本利益,完全控制在中共的集权组织所谓党支部手里。”

四川自贡的刘正有本身就有参选的经验,2006年他参加当地人大代表选举,但地方政府却公然违反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刘正有:“前年我们红旗乡市的失地农民推选我为人民代表,选票胜过了他们指定的候选人,他们都不敢当场唱票了,而且拿到办公室里面去,还把我的票通通剔除出来。这个公民那个根本权利是完全给剥夺的。而且村民组织法也好,村民选举法也好完全都是形同虚设,选举完全是上级指定。”

姚立法表示,民政部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自治的意愿或许是好的,但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之下,这种意愿根本不可能落实。对此,刘正有也表示百分之百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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