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强拆寿衣厂 多名职工被打伤

【新唐人2009年6月30日讯】龙凤寿衣厂厂位于市区繁华地段,面积800余平方,合法经营12年,拆迁办以三十二万的价格,未给予正当合法的安置补偿,户主也未签字的情况下,实施了强制拆迁!经过户主多次上诉,未能取得法律的保护,法院判决书上居然判三十二万是公正合理的补偿,令人很是费解。

在07-09年期间多次遭到拆迁办与开发商纠结的黑势力恐吓和威胁,在城边随便拆200平方米的小楼房也可以得到80万左右的补偿……..现在我提议,坚决抵制不良开发商,江苏省盐城市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列入我们的黑名单!!! 希望来我空间的全部转载起来,谢谢大家!!!

强拆前的最后控诉,又强拆,又恫吓,私营企业将毁于一旦!不补偿,不安置,五十员工又何去何从?
  
敬请关注: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与盐城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对峙中……急急急!!!



全国网民
  
我们是江苏省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五十余名职工,现就盐城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非法对我厂进行的强拆进行控诉,敬请关注!
  
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设立于1992年8月,是主要从事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民营民政企业,位于盐城市大庆中路112号,生产经营场所约800平方米。2003年,经工商部门批准,在该经营场所内,又设立了盐城市城区城南唐装招待所。现企业现有职工五十余名。

2005年8月,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该地段实施动迁,将土地用于盐城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开发。因拆迁人没有将大庆中路112 号的生产经营场所作为生产经营用房拆迁,对企业不作任何补偿和安置,故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未与拆迁人达成任何拆迁协议。盐城市建设局于2007年1月5 日作出盐市建裁决字[2006]第044号行政裁决书,按照140平方米住宅用房予以补偿。对这一违法、无理、不公的裁决,龙凤寿衣厂当然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更不可思议的是2007年7月24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盐亭执字[2007]4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对此具体行政行为,龙凤寿衣厂也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盐城市建设局的盐市建裁决字[2006]第044号行政裁决进行二审期间,2007年 11月22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对龙凤寿衣厂实施行政强拆,龙凤寿衣厂、唐装招待所均遭到严重毁损。在此过程中,参与强拆的人员还打伤企业职工多名。致使五十多名员工班没法上,饭没法吃,真是痛心啊。

我们认为,在拆迁人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质上没有对被拆迁人企业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盐城市人民政府责成亭湖区人民政府实施强拆,是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强制拆迁的行为,其后果就是企业无法生产经营,职工生活困顿无着,我们不仅无从领取工资,连社会保险各项费用都无法缴纳。

但本着对法院将会公正判决的信心,企业和职工都抱着克制的态度。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盐城市建设局的盐市建裁决字 [2006]第044号行政裁决书,打破了全体职工心中残存的希望。因此,我厂职工代表只得于2008年12月22日到省里上访。

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厉追究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无视企业合法权益、漠视职工生存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二、责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再审此案,并要求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不服《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案尽快审理判决。

三、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拆迁法,对企业作出合理的补偿安置,这样,职工们就可以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2009年3月25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诉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案。该案尚未判决,4月27日,盐城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盐城市、区两级政府的幕后操纵和支持下,迫不及待地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准备将龙凤寿衣厂残存的厂房拆除完毕。

为保住自己的安生立命之本,龙凤寿衣厂的职工从4月27日上午开始,坚守残破的厂房,面对狰狞的推土机,与盐城燕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纠集的不法份子对峙至今,誓死不退!但相对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纠集在一起的强大力量,弱小的私营企业和企业职工如风中残烛,岌岌可危。故吁请全国正义的网民,给予我们强大的精神支持!使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得以维持,谢谢好心的,正义的网民支持我们!感谢!
  
盐城市城区龙凤寿衣厂全体职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这是前段时间写的)

如果有朋友想帮助我们龙凤寿衣厂
请加QQ:269058617
或拨打手机:13770016644(没事的朋友,别乱打哦)谢谢
跪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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