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挑战立法会权力案审结待判

【新唐人2009年8月21日讯】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及其执行董事挑战香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司法复核,星期四在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与讼双方完成陈词,法官表示要研究双方理据,押后裁决。

案件进入第四日聆讯。代表新世界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戴娜.卢斯(Dinah Rose)在结案陈词中指出,立法会在聆讯中不应获权查问私人事务,以确保被传召人士受到香港基本法的保护。同时,根据基本法第73条,界定立法会各项职权包括修改和废除法例,应由立法会全体60名议员行使,无任何一名议员或委员会能单独代表整个立法会行使这些权力。但法官一度提出质疑。

代表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前基本法起草委员李柱铭表示,基本法列明香港回归后可以保持原有政治体制内行之有效的部分,包括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基本法没有限制专责委员会传召证人的权力,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是错误诠释基本法。

法官表示,由于案情复杂,将押后判决。而今次案件的结果,对立法会未来能否有效监督政府施政有重大影响。

新唐人记者辛玲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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