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称受审者自杀 家属质疑死因

【新唐人2009年11月23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叶兵11月22日华盛顿报导)吉林省长春市一公安刑警队审讯期间发生受审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警方通知死者家属,称其自杀,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死者家属要求查明死因,并委托非公安系统的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检验,但是,涉案的公安机关和刑警队都拒绝说明有关情况。

家属:通宵审讯 死于非命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一养殖场场主赵守山因其员工涉嫌偷狗而被该区刑警队抓捕。 2009年10月30日晚9点多,他在福祉大路派出所内接受审讯,次日清晨死在审讯室。当天晚上警方传讯死者妻子时没有告知死讯,到11月1日,也就是赵守山死亡第二天中午,区刑警队长和派出所所长才通知家属,说死亡时间为10月31日早晨5点40分。

家属:警方说法缺乏证据

目前死者家属强烈质疑公安机关所说的死因。死者的妻子慈海梅对打电话询问的美国之音记者表示,她在丈夫身亡两天后看到尸体多处大面积淤青,背部有疑似警棍电击的伤痕,牙齿上有白色颗粒物。她说,警方后来曾放出她丈夫服用了剧毒氰化钾的说法,但是却未能提供审讯记录和监控录像。她说:“嘴上有血迹,脸都肿了。我就提出要审讯录像,因为你公安局审讯时必须要有录像。(警方)什么都提供不了。”

慈海梅表示,即使她丈夫犯了法,也仍然享有人权,不该对他使用酷刑。她说,公安机关至今没有说明他丈夫死前的情况,当时参加审讯的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建和刑警队副队长李刚都对她避而不见。

家属:坚持由非警方机构尸检

这位死者家属表示,鉴于各地被公安机关拘捕人员时常发生非正常死亡以及一些司法鉴定机构惘顾事实做出为警方推卸责任的尸检结论,她拒绝了当地警方所作的由公安系统法医进行死因鉴定的安排,而是通过市公安局纪检委委托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她表示,如无意外,尸检工作可能在这个星期开始。

据了解,死者的儿子在外地武警部队服役,得知其父死讯后,要求退役回家为父亲讨公道。

警方:拒谈相关情况

事发地点福祉大路派出所的所长王雁波和净月开发区刑警队队长迟常青都拒绝对美国之音说明有关这起非正常死亡的任何情况。刑警队的迟常青队长说:“我不方便跟你说,你有事见面说,好吧?”

今年2月,云南发生李荞明在看守所被打死的所谓躲猫猫事件后,在押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几名被控虐待在押人员的涉案者和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

据中国媒体报导,2009年初到4月20日三个多月里,中国最高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已经接到15名看守所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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