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封口费?当局再隐瞒两记者受贿被拘

【新唐人2010年1月1日讯】一些大陆媒体人论坛及云南当地论坛十月中开始就传出了《云南法制报》焦点周刊主编张朝云以及昆明《都市时报》记者张友平,被曲靖市陆良县公安抓捕的消息,但至今没有看见任何大陆媒体报导。我们来看看怎么回事。

《云南法制报》焦点周刊主编张朝云涉嫌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一案,28号在曲靖市陆良县一审开庭,没有宣判。同案被捕的还有昆明《都市时报》记者张友平。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他们的被捕可能是因为今年五月共同采访撰写了一篇从未见报的揭黑报导,之后他们收取了企业四万元﹔但导致他们多个月之后才被抓的真正导火线,是在互联网上批评某县级领导,有人认为也可能是因为贪心而误中圈套。

另有消息指出,张友平因为认罪被免于正式逮捕和起诉,目前处于在外监视居住的隔离状态。

《网路民间举报网》站长姜焕文曾投诉这两名记者为金平县国土局做打手,用假报导攻击举报人。姜焕文认为,公检法和媒体也应该透明处理记者被捕事件。

《网路民间举报网》站长 姜焕文:“云南封锁消息,大伙都知道他们被抓了,但谁都不知道准确消息,我也到处打听。捂着是把丑闻摀住了,不认错将来还要继续犯错。一般在我们国内叫做封口费,有些记者去采访 地方企业希望摀住(就给钱)﹔曝光以后地方要受上面施压,政府也受牵连,他们也希望把你口摀住,你就别报导了。” (声音来源:自由亚洲)

“封口费”现像在大陆由来已久。2008年7月,为掩盖发生在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的重大爆炸死亡事故,大陆10名记者非法收取了260万封口费。迫于社会压力,中共当局虽然对这个恶性事件进行调查,却拒绝公布犯罪记者的具体身份以及所属新闻单位。

《南方周末》资深编辑鄢烈山及杭州知名人士昝爱宗认为,当局的做法显示中共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很可能卷入了这项重大丑闻。为了面子,中共当局故意隐瞒真相。

而借用记者之名行勒索之实的现像在大陆也常听见。据报导,在煤矿云集的山西,只要煤矿出事,就有线人通风报信,然后各路记者云集,索要“封口费”。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中国西部时报一名记者当时便拍下各地真假记者争相领取煤矿业主发放“封口费”的场景。

新唐人电视 唐曦 吴慧真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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