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死法越来越离奇 浙江犯人“睡死”

【新唐人2010年3月6日讯】在中国大陆,河南青年王亚辉在鲁山县公安局受审时“喝水死”事件曝光不过几天,浙江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看守所又发生一起在押人员“睡觉死亡”的事件。警方表示不存在虐待刑讯问题,但死者家属对此有疑问。

据浙江“今日早报”3月3号报导,浙江武义县王宅镇下四保村32岁的村民何舍彪,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武义县看守所。武义县警方表示,2月17号凌晨,何舍彪忽然呼吸困难,被送往武义县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称,目前没有发现死者生前遭受同监室在押人员的虐待,也没有发现监管民警有对他体罚的情况。死者可能是在睡觉时由于心脏骤停死亡的。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何舍彪的家属则表示,在殡仪馆发现死者的鼻孔和嘴里有大量的瘀血流出。对此警方的解释是,那天,死者家属搬过尸体,可能是他们翻动尸体时,死者肺里的血流了出来。 为此,本台记者致电武义县公安局了解有关情况。

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对于何舍彪死因的调查,你们有没有新的进展呢?”
公安局:“这个不太清楚, 因为是有关部门在管的,我们只是指令单位,所以不太清楚好吗。”
记者:“具体是哪个单位在管的呢?”
公安局:“应该是局领导他们吧。”

记者又致电最早拘押何舍彪的武义县王宅派出所 ,询问此事。

派出所:“这个我们不清楚的。”
记者:“你们不清楚? 因为是你们打电话给家属说他儿子当时在医院抢救的吗,是不是?
派出所:“主要调查的不是我们,是检察院在调查的吧。”

北京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滕彪律师告诉本台记者,中国大陆一些从事律师和法律研究的人,很早之前就发现中国目前的刑事诉讼体制问题颇多,各地警方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也存在非常大的弊端。滕彪律师说,去年4月份,他和近20名律师一起联名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出公开信,要求改革目前中国的看守所体制及审前羁押制度。

“公安局它负责侦查、负责破案,但同时它又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和拘留,他就有动力去通过刑讯逼供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逼取口供。这就是导致‘躲猫猫’等事件的很重要的体制原因。因为在中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有关于批捕和取保候审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运作当中,这个问题非常非常大。我想其中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整个的刑事制度, 包括刑法理论,犯罪理论, 它就把犯罪人和犯罪嫌疑人当做敌人,要严加处罚惩治的对象,对这种取保候审的申请一般的都不批准。”

滕彪表示,如果中国各地的看守所从公安局转到由司法局管理,这两个执法机关就可以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从而减少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但是我想最主要的障碍, 公安系统他们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管理看守所能够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利益。”

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昝爱宗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刚刚听完浙江某电台对何舍彪“睡觉死亡”事件的新闻评论节目。节目主持人讽刺了有关部门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忽然死亡的种种“充满创意”的解释。

“自 ‘躲猫猫’以后,公安一直都在出这种意想不到的创意,擅长策划和擅长创意。‘躲猫猫’、‘喝开水’,现在浙江也不甘落后,出来一个‘睡觉死’。

据“今日早报”报导,武义县公安局官员表示,警方原打算对何舍彪的尸体进行解剖检查,但死者家属要求对金华市检察院法医解剖尸体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金华市检察院认为,由家属录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此,家属不同意尸检。昝爱宗认为,对“何舍彪猝死”一案由武义县或者金华市的警方和检察机关出面调查,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昝爱宗说,在他看来,这一事件最终恐怕还是要借助媒体网络的力量,引起更高一级部门出面干预,真相才有可能水落石出。

“现在被报导的说媒体还没有被收买,或者是没有分清自己的责任, 现在正好两会期间嘛,省里面的领导也都在北京开会,他们看到本省出现这么负面报导,会调查这个事情, 只要是能有第三方做调查,这样可能是更客观一点。”

报导说,目前何舍彪的尸体冷冻在武义县殡仪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武义县检察院表示,因尸检没进行,对于何舍彪的死亡原因,暂时还没定论。

──转自《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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