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遗华化武南京销毁 网民斥中共“奴才”

【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周玉林综合报导)9月1日,日本政府在中国南京宣布,启动销毁二战时侵华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据介绍,销毁地点定在南京郊外,大陆网友认为这是“当权者帮日本鬼子继续毒害中国人!”怒斥中共政府是“奴才”。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启动仪式,星期三在南京郊外举行。中日两国政府代表、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代表等出席。日本内阁府副大臣平冈秀夫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启动销毁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

据介绍,这次在南京的销毁工作从10月初开始,历时一年,之后将移到其他地方工作。日方派出50多位专家参与工作,中方则派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协助。

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藤建群指,根据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从1997年公约生效起,日本应在10年内,即2007年前,完成对遗弃在中国化武的销毁工作。但日方通过国际组织请求,将期限延至 2012年。目前看来,日方很难按规定日期,即在2012年4月29日前,完成所有销毁工作。

遗武遍布中国15省区

二战日军侵华期间,有确切使用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纪录的日军使用化学武器案例多达1,241例,造成中国军民伤亡20万人;1945年日本投降后,侵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掩埋在中国,多达200万件,其中仅化学炮弹就超过40万枚。截至2009年12月,中国15个省区58个地点,先后发现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以东北三省最为集中。

为祸中国 幸存者仍受伤残之苦

过去几十年来,中国各地不断发现侵华日军遗留化武,有些更因发现者缺乏防范知识,导致中毒和伤亡。

2003年8月4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中心地盘挖出装毒气大铁桶,致 49人中毒 1人死亡。这起事件被称为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在众多日军遗留化武毒害中国人事件中,齐齐哈尔“8.4”事件最轰动。

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市废品收购站的老板——33岁的牛海英从商贩李贵珍处收购5个已经生锈的金属桶。晚上6点多,牛海英发现脸肿得没了形,眼泪狂流不止。在齐齐哈尔市203医院,她看见了早就被送来抢救的李贵珍。这时的李贵珍已全身98%烧伤,一个肺都“烧”没了。

医生告诉她,那些金属桶是侵华日军遗留下的毒气弹,毒气是芥子气,可致五脏六俯糜烂,无特效解毒药。李贵珍抢救 18日后不治身亡,牛海英幸免于死,但留下严重后遗症。“日本人留下的毒气弹毁了我的一切,我丧失了劳动能力,丈夫和儿子也离我而去!”

此次事件受害者多达49人,牛海英曾与其他40多位毒气受害者一起,赴日打官司,要求日方赔偿。

日军遗弃的毒气弹害人事件还有:2004年7月23日•吉林敦化两名少年在河边捡到日军遗留毒气弹,两人均中毒受伤。1987年10月17日•齐齐哈尔市建筑地盘挖出毒气罐,逾 10人吸进毒气受伤。1982年7月16日,黑龙江牡丹江市地盘挖出一枚毒气弹,多人中毒。1974年10月20日,黑龙江佳木斯市清淤工在松花江挖出毒气弹,致4人中毒重伤,1人不治死亡,幸存者今仍忍受伤残之苦。

选南京作销毁地 网民斥中共“奴才”

1999年开始,中日两国对如何处理遗留在华化武工作展开谈判,中方要求日方运回销毁,但东京以国内法禁止化武入境、国人也难接受为由,要求在中国境内销毁。中方最后基于尽早完结此事,同意在本国销毁。

从2000年12月起,日方根据中方发现,先后在华进行22次挖掘回收,共挖出4.7万枚遗弃化武,全部保留在中方仓库中,尚无一枚被销毁。

根据两国协议,销毁化武时中方只负责第一步,即将挖出的化武运到南京销毁点,其后的拆除、引爆、消毒、过滤、排放及善后等均由日方负责;销毁中产生的弹片、废液再统一运到东北吉林哈尔巴岭,用大型设备处理。

对此,大陆网友大惑不解,炮轰日方“无耻”,怒斥中共政府“奴才”:“既然能从东北运去南京,为何不能运回东京?”“日本国民不会同意,中国的老百姓就可以忽略?”“谁能保证700万南京市民不会受毒气祸害?”“选择在南京销毁,是对当年被日军杀害的30万同胞再次污辱!”“当权者帮日本鬼子继续毒害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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