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细菌列传染病 不强制隔离

【新唐人2010年9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日9电)卫生署今天傍晚正式公告,NDM-1超级细菌肠道菌感染症列为第4类法定传染病,因为并非空气传染,病人不必强制隔离,但是医师依法必须通报,违者要罚。

这个新增的第4类法定传染病正式名称是“NDM-1肠道菌感染症”,尚未从欧、美、港、日等国家地区入侵台湾。今天行政院长吴敦义要求卫生署加强防范。

卫生署公告要求医师在病患符合临床、流行病学、检验等3大条件时,须于24小时内通报防疫单位,并将细菌检体送交疾管局昆阳实验室进行确定。

3大条件是:病人曾接受侵入性或外科手术且被怀疑“NDM-1肠道菌感染症”;病人在6个月内曾有国外旅游史 (特别是印度、巴基斯坦地区),或未有国外医疗史,但在医疗照护过程中与疑似病例有接触;临床检体分离出肠道菌具有碳青霉烯类抗生类(carbapenem)抗药性。

疾管局副局长周志浩说,NDM-1超级细菌并非空气传染,而是透过外科手术的接触或器械传染的肠道菌,一般而言,患者不需强制隔离;不过,医疗院所须依据“预防和控制多重抗药性微生物传播之感控措施指引”,自行视需要,决定病患是否需要隔离,以落实院内感染管控措施。

周志浩表示,医师应通报而未通报时,将会被依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受罚新台币9万到45万元,任职医疗院所也连带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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