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剂量维他命 才算药品

【新唐人2010年9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1日电)市售维他命(维生素)的剂量差很多,卫生署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高剂量维他命才列为药品管理,中低剂量都算食品;7成5的维他命将可在药局以外地点贩售,增加价格竞争。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科长王慧英今天表示,以后国产胶囊锭状的维他命,低于“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暨限量规格标准”者,都列入食品,其中超过“国人膳食营养参考摄取量”1.5倍的中剂量维他命,另依食品添加物规定办理查验登记。进口维他命不分中低剂量,一律要办查验登记。

新措施是将维他命简化管理,超过“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规格标准”的高剂量维他命,列为药品,广告及使用规定,都要依药品规定办理,限领证的药局贩售。

举例来说,维他命C的国人膳食营养素摄取量1.5倍是150毫克,“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暨限量规格标准”上限为1000毫克,国产甲厂维他命C需每日服用3颗共300毫克,属于免查验登记的低剂量维他命食品;乙厂需日服1颗500毫克,属需办查验登记的中剂量维他命食品;丙厂每单位1500毫克,属于高剂量药品。

王慧英说,现有维他命药证668张,明年1月1日以后,其中510张将转换为食品。维他命的价格,则由市场机制决定。

国人常从美国购买善存维他命回台送礼自用,卫生署无法可管理;但水货善存若流入药局,则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输入胶囊锭状食品查验登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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