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烫伤儿子致死 被判罪

【新唐人2011年2月15日讯】多伦多一名年轻母亲,被指不顾年幼儿子烫伤的伤势,而外出购物导致儿子死亡,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过失杀人罪,押后至4月19日展开量刑聆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25岁被告 亚历山大(Melissa Alexander),被指在2007年9月11日,于北约克的家中把19个月大的亲生儿子,放入注满热水的浴缸中,导致儿子40%的皮肤三级烫伤。其后只为他涂上凡士林,自己就外出购物两小时。

到被告的同居男友兼伤者的父亲下班后,被告一度不容许对方检查儿子的伤势,男友其后报警,但男童最终不治。法官认为只要及时治疗,男婴可以完全存活并被治愈。但母亲的不负责任却夺走了儿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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