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力发电 业者因环评却步

【新唐人2011年7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5日电)经济部计划在2030年前于离岸设600座风力发电机,对此业者表示,台湾风资源居全世界前10名,且离岸风力机设置在台史无前例,但环评程序冗长复杂,目前仍裹足不前。

经济部长施颜祥于18日对外表示,规划在2030年前安装约600架离岸风力机,装置容量可达3000MW(百万瓦),与陆域风力机合计共设置超过1000架风力机,总装置容量将达4200MW,约占再生能源装置目标的33%以上,可望成为台湾电能替代最主要来源之一。

对此,在台湾已架有上百架风力发电机的风力发电业者表示,台湾岛左侧地形位置从桃园缩口至嘉义开口,风资源位居全世界前10名,因此发展风力绿能产业具先天优势。

业者表示,台湾本岛开发密度相对较他国高,发展离岸风力发电不仅效能佳,也乐观其成,但仍有环保团体以风力机扇恐危害鸟类栖地与飞行安全为由而反对。

业者表示,依过去经验任一风力发电申请案,程序冗长繁琐,送审行政流程中需至少盖“195个章”才能顺利执行,还曾有过1个风力发电案程序走了7年才完成。

业者说,如今又是全台无前例的“离岸”风力发电,机体置于海域中,生态环境较陆域复杂得多,届时做环境评估,动辄须投入千万资金做前置调查海洋生态。在任何1个风力发电案都要走环评程序情况下,业者对经济部所提离岸风力发电,其实仍抱观望态度。

业者表示,经济部这种计划性的宣示是“不负责任的政策目标”,忽略那些地点适切?环评要件为何?过去科学园区就是由国科会提出整体计划环评案申请,通过后厂商不用个别送环评就可设厂;如今业者也希望经济部能源局比照办理才是负责态度。加上过去国光石化案也是离岸开发环评,国光被腰斩的经验,促使业者担忧风险太大,恐无力承担后果。

依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规定,设置风力发电离岸系统需作个案环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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