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 三公经费透明化应修改预算法

【新唐人2011年8月12日讯】中国98个中央部门本该在6月底前公布三公经费去年决算数和今年预算数,至今还有外交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等3部门仍未公布。大陆学者指出,三公经费的公开,立法的层次不够,应该修改《预算法》,在法律上规定预算的透明度,并将预算外的支出公开。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认为,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应该像美国等国家,体现法治、民主、宪政的理念。

李炜光:“国务院的命令来做这件事情,立法的层次还不够,应该逐渐把他纳入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轨道上去,预算法修订的过程当中,一波三折,明年提交到两会可能性,现在看起来又不太大,预算公开只是国家的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个环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的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就达3000亿元,2000年以后,公费出国有增无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曾发表文章指出,政府部门每年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三项支出高达9000亿元,其中,公车消费超过4000亿元,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李炜光指出,财政部公布的数字太小,是因为一些“三公经费”不在预算内。

李炜光: “财政部说的这个数据显然太小,9000亿指的是整个预算内、预算外,还包括不很规范的一些支出,预算公开应该是逐渐的把这方面的这些数据更加的公开化。”

李炜光还表示,已经运行了17年的《预算法》必须修改,从法律上规定预算的透明度,保证公众监督的权力。并规定财政资讯公开的范围、时间和方式。

新唐人记者熊斌特约记者杨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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