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费低价诱人 价差达 5成

【新唐人2011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7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公布7月抽验20家旅行社官网发现,多达14家标价用“起”字,像在路边卖水果,玩文字游戏,实际价格可能超出最初标示5成,未依交通部指示透明化作业。

消基会今天召开“旅行团费暗藏玄机”记者会。

消基会秘书长陈智义表示,暑假7、8月是旅游旺季,但是消基会7月间抽样调查20家旅行社官网却发现,许多价格标示不透明化问题。

他指出,最严重的问题是20家中,多达14家都在消费者第一次浏览到的产品名称标价上使用“起”字,像在玩文字游戏,这种标价不一定等于行程所有花费。

消基会还发现,当中有3家,即东南旅行社、品冠国际综合旅行社以及凯旋旅行社,产品列表标示的价格低于行程介绍页面标示的价格;例如东南旅行社列表标示新台币1万4900元起,介绍页面却是2万2900元,价差8000元,已占列表标示价格5成以上。

他说,交通部民航局资料显示,长荣、华航等国际航空公司民国97年1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兵险附加费,只有少数外籍航空公司仍收取,但是消基会发现,易游网旅行社及大裕旅行社提供搭乘国籍航空公司的旅游行程,团费标示还含兵险费用,而且没标示金额。

他并说,另一大不合理收费玄机,是业者自行规定加价理由,如新台旅行社规定“16岁以下之小孩不论占床与否,皆不能按摩及Spa!亦不能退费”,以及大山旅行社规定“满18岁以上未满23岁以下,每人则需加收NT:4500元”,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可主张无效。

消基会财务长张智刚补充,五福旅行社还注明“全程NO SHOPPING由原团费在外加价”,即不购物,也要加价的荒谬规定。

陈智义强调,交通部观光局已于97年12月15日与各旅游业者及航空公司召开“旅行业代收燃油附加费、机场税、兵险费等相关费用之合理性及建立透明化收费机制”研商会议,会议结论第一项,即旅行业者在公司网站或报章杂志刊登广告时,应将代收费用的名目与金额等交易价目资讯充分揭露,有变动也要更新。

他呼吁,业者很多团费暗藏玄机,已经违反交通部指示,若违反公平交易法广告不实规定,最高可罚2500万元。

消基会认为行政院公平会、交通部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应加强稽查,不要让消费者当冤大头;消费者也要注意,一分钱一分货,不要一味只看重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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