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拦车殴人 起诉5嫌

【新唐人2011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7日电)国道3号后龙路段7月初发生货车司机遭人拦下殴打,导致后方游览车闪避不及追撞上槽车,苗栗地检署今天以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起诉5名嫌疑人,并具体求处1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警调查,24岁江姓男子7月8日上午在国道3号高速公路香山交流道处,因与宏进交通公司车辆发生行车纠纷遭围殴怀恨在心,隔天上班在同一路段,遇见同属宏进公司的货运槽车,于是连络林姓同事,找来另1林姓和2名钟姓友人一起助阵报复。

起诉书中指出,5名嫌疑人分乘2部自小客车,行驶到由许姓男子驾驶的槽车前方和左侧,以减速方式逼迫许在后龙收费站前南下121.7公里处外侧车道停车,随后下车以木棍、徒手殴打许姓驾驶,众人殴打数分钟后发现打错人,才罢手离去,江姓主嫌离开前还敲毁槽车后照镜。

检方指出,5嫌驾车离去后,因槽车许姓司机疼痛无法驾驶车辆,后方1辆游览车行经该路段因闪避不及追撞上槽车,造成10多人轻重伤送医。

警方循线逮捕江姓男子等5名嫌疑人,检察官认为5人仅因私人纠纷,竟在公众往来频繁的国道高速公路上拦车打人,无视他人安危及法治,恶性重大,“简直太嚣张”。

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李嘉表示,检方今天侦查终结,分别依刑法妨害公众往来安全、伤害、强制、损毁等罪嫌将5人提起公诉,其中江姓主嫌求处有期徒刑1年6月,林姓同事及3名共犯分别求处1年2月及1年有期徒刑,以示惩戒。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