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谈判再陷僵局

【新唐人2011年8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仲清泉报导)在最近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谈判委员会的非正式磋谈中,成员国代表首次公开表明,他们不同意将以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为主的一揽子谈判议题提交给定于今年十二月召开的第八次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讨论,并在其他多哈谈判议题达成协议前提前实施。同时,成员国代表们同意世贸组织秘书长拉米(Pascal Lamy)的提议,从现在起将重点讨论如何终止该组织谈判的瘫痪状态。

以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为主的一揽子谈判议题,是成员国于今年五月提出的。当时,成员国代表们一致认定不能够在今年十二月部长级会议前就多哈所有谈判议题达成全面协议,因此他们同意按照2001年多哈部长宣言第47条款,探讨给今年十二月份的部长级会议递交一个较小范围的一组谈判议题,以期达成协议和提前实施的可能性。

根据世贸组织秘书长拉米在贸易谈判委员会上的解释,世贸组织谈判的瘫痪状态是指成员国目前谈判陷入全面僵局,无论是在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谈判方面,还是在制定贸易规则(rule-making)上。这说明世贸组织缺乏能力来调整和适应新出现的全球贸易重点, 出台相应的多边贸易规则。

最不发达国家谈判议题主要是指最不发达国家在多边谈判中提出的要求,主要议题有:所有成员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货物给予双免待遇(即免除进口限制 (quota-free)和免征进口关税(duty-free)的待遇)、简化确定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定、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在劳务谈判中作出让步承诺的义务、加大削减对棉花的生产补贴和棉花贸易壁垒。相关谈判议题包括便利贸易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的监控机制、出口竞争条款、优先推动环保货物贸易和劳务贸易制度等。

出于政策需要和从优对待比较困难的成员国,从1971年以来,联合国就根据每个国家的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获得资产指数(包括摄取的营养、卫生条件、入学率和文化水平等)、国民经济受外界因素影响程度(包括农业生产、出口货物和劳务、传统经济行业转行、出口货物品种单一、行业规模小),以及人口总数等标准确定哪些成员国为最不发达国家,并每过几年就对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做一次更新。联合国最近的一次更新是于2009-2010年作出的,明确有48个最不发达 国家。

根据联合国统计数字,在2010年,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从全世界进口了1400亿美元的货物,其中非石油货物进口总额为1260亿美元;同年,最不发达 国家出口到全世界的货物总额为1270亿美元,除去石油外出口总额为570亿美元。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非石油出口货物贸易量很 小,约占全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0.6%;二是最不发达国家没有对外货物贸易顺差。

在最不发达国家里,石油出口国主要有:安哥拉、苏丹、赤道几内亚、也门、乍得和缅甸;非石油货物主要出口国有:孟加拉、柬埔寨、赞比亚、刚果、莫桑比克、缅甸、坦桑尼亚、毛里塔尼亚、苏丹、老挝、埃塞俄比亚和马达加斯加。

上述这十二个非石油货物主要出口国的2010年出口总额为456亿美元,占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同年非石油货物出口总额的74%以上。他们出口的大宗货物为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鞋、帽、矿物品、贱金属、贵金属和宝石等;其中他们出口的纺织品和服装、鞋、帽、贵金属和宝石等主要是销往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的,他们出口的农产品、矿物品、贱金属等则主要是销往中国、阿联酋和非洲大陆各国的。

进一步分析有关统计数字,不难发现最不发达国家中主要出口国的出口货物品种非常单一,例如:孟加拉出口货物的90%以上是服装和纺织品;柬埔寨出口的 87%以上是服装、鞋和帽子;而且,他们的出口主要是销往发达国家市场欧盟和美国的。埃塞俄比亚出口的货物87%以上是农产品;马达加斯加出口的32%是 农产品,30%是服装,15%是黄金和宝石;莫桑比克出口货物的51%是贱金属,26%是矿物品,15%是农产品;这些国家60%以上的出口也是销往发达 国家市场的。

赞比亚、刚果、毛里塔尼亚和苏丹的出口货物中80%以上是矿物品和贱金属,其次有黄金、钻石、宝石和农产品;坦桑尼亚的出口货物中32%是农产品、28%是黄金和宝石、23%为矿物品;除了黄金、钻石、宝石外,他们的货物则主要是销往中国、阿联酋和非洲大陆各国的。

缅甸和老挝出口的大宗货物除了农产品、服装、矿物品、贱金属、宝石外,还有木制品,塑料和橡胶制品,他们的出口主要是销往东盟十国和中国的,这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两个国家同是东盟成员,但由于地理位置限制、或他们的人权记录差而导致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出口实行禁运而造成的。

农产品出口贸易所面临的最大壁垒是发达国家对本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的高额补贴和进口高关税,这也是世贸组织及其前身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自其成立六十多年以来一直致力解决的主要谈判议题之一。事实上,目前发达国家对本国农产品生产的高额补贴水平实际上仍然起着禁止农产品进口的作用。

多方面调研的结果普遍认为:如果世贸谈判能成功的取消了成员国对本国农产品的高额生产补贴和高关税,国际农产品贸易将会大幅度增长,受益者主要为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最不发达国家。这里的农产品主要指国际协调商品分类(HS)前24章下的所有的动物和植物及其加工产品(鱼类及其加工产品除外)和纺织原料生丝、羊毛、棉花等。2010年国际农产品贸易总额约为9070亿美元,约占同年国际贸易货物总额的7.6%。

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所面临的贸易壁垒是世贸组织所面临的另一大难题,它与农产品并列为国际贸易中受到贸易保护主义限制最为严厉的两大类产品。发达国家限制农产品进口是基于战略考虑、也就是说坚持要有自己的农业,而限制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则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以及帽子和鞋类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是发展中国家最具有竞争力的大宗出口商品。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共同努力,世贸组织于1994年初达成国际纺织品和服装协议(ATC)、并于2005年1月1日顺利地取消了所有基于国际多种纤维纺织品和服装协议(MFA)而设置的进口数量限制措施。随着欧盟和美国分别于2007年底和2008年底决定不再续延基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条款设立的纺织品和服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后,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就彻底摆脱了进口数量限制。

然而,目前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仍面临非常高的进口关税。例如:美国对服装征收的进口关税平均为14.6%,其中对主要服装征收高达32%的进口关税;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Marrakesh议定书,美国现在对所有工业制成品的平均进口关税已经降到了3.5%。欧盟、加拿大和日本对大部分服装征收的进口关税分别为12%、18%和11%,与此相对应的是他们目前对所有工业制成品的所征收的平均进口关税3.6%、4.8%和1.7%。

在世贸组织协定框架下,美国和欧盟目前已将绝大多数矿物品、贱金属和黄金和宝石的进口关税降到零,只对其中一部分劳动增值含量较高的加工制成品征收少量的关税, 但进口税率一般都不超过其对所有工业制成品平均进口关税的两倍。

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除了在世贸组织协定框架下作出的关税谈判减让外,大多数发达国家还从二十世纪60年代后期陆续单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给予进一步 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早就已经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进口货物(军火除外)给予双免、即免除限制和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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