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厂旁 至少十年不能住人

【新唐人2011年8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姮东京22日专电)菅直人政府准备规定福岛核电厂附近至少10年不准住人,并打算由政府向居民长期租借土地,菅直人预定27日亲自前往福岛县道歉,并向地方政府说明今后的支援与辅导方针。

“朝日新闻”报导,政府准备把福岛第一核电厂附近地区所实施的禁止居住措施,期限规定最少10年,并预定向居民长期租借土地。

菅直人预定参加27日在福岛市的“原子能灾害重建再生协议会”的第一次会议,他将在会议中向地方政府说明政府租借土地等赔偿措施。

“读卖新闻”也报导,政府预定在福岛核电厂半径20公里圈的“警戒区”内,将持续观测到高量辐射的地区定为长期禁止居住区,并打算向居民租借无法居住的土地,当作居民损失的部分赔偿。

目前已经开始询问地方上的意见,菅直人也预定27日访问福岛,亲自向地方有关人员说明今后的措施。

报导还指出,民主党内有人建议由政府收购无法居住的土地,但是担心当地居民可能不愿失去祖先遗留下来的土地,因此选择由政府长期租借,费用考虑由东京电力公司支付。

官房长官枝野幸男今天在记者会上承认,“目前福岛核电厂附近仍有地区辐射量非常高,不能否认有些地区就算除污也很难让居民回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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