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夺命催芽剂应逾10CC

【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1日电)南投检方今天公布信义乡两对夫妇中毒死亡案的最后综合鉴验结论,认为致命主因为催芽剂2-氯乙醇,涉嫌下毒的朱姓男子,实际掺入的催芽剂量可能不只是其自白的10CC。

南投地检署为厘清信义乡两对夫妇死亡案与催芽剂的关联性,于昨晚召开专家座谈会,并得到具体结论。

检方表示,与会专家认为,从4名死者的临床症状表现,及参酌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自4名死者检体所检出的2-氯乙醇及其代谢物氯乙酸的浓度来看,4人应死于催芽剂中毒。

与会专家指出,纵使死者田福荣死亡前抽血检出肉毒杆菌,只能证明有肉毒杆菌存在的可能,但依临床经验肉毒杆菌发病时间较晚,2-氯乙醇中毒发作时间较早,肉毒杆菌应该还来不及发病,就因催芽剂中毒死亡,且肉毒杆菌如经急救程序治疗,也不致于死亡,证明4人应是死于催芽剂。

检方指出,会中每名专家都发表各自临床经验及4名死者的临床表现和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检出的2-氯乙醇及氯乙酸浓度的意见,虽然2-氯乙醇及氯乙酸没有人体试验报告,但临床经验中有30ppm氯乙酸就死亡的案例,而4名死者检体的氯乙酸量,均达数百甚至上千个ppm,因此认定“非不可判定4名死者是因催芽剂中毒死亡”。

检方表示,与会专家也提供氯乙酸的量乘以0.85就是还原为2-氯乙醇的量,加总各器官的2-氯乙醇及氯乙酸的量,就约略等于当初喝下去的2-氯乙醇量;经此计算,专家及检方研判,朱姓嫌疑人实际掺入的催芽剂量,有可能不只是其所自白的10CC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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