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惠提告 壹周刊:将提证据

【新唐人2011年1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1日电)壹周刊法务经理叶锡波今天表示,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嘉义市长黄敏惠壹周刊妨害名誉,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到时壹周刊将会提出证据。

国民党发言人赖素如表示,黄敏惠已委托她到士林地方法院,对壹周刊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壹周刊妨害名誉,对壹周刊社长裴伟、总编辑邱铭辉,以及谢忠良、蔡慧贞、唐玮璘5人,求偿新台币200万元,并要求在4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叶锡波说,黄敏惠自己表示,她认识陈盈助,并在2008、2009年两度介绍陈盈助给总统马英九,何来妨害名誉之说?“不知道她提告是什么意思”?

叶锡波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到时壹周刊将会提出证据。

另外,中国国民党正副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吴敦义全国竞选总部“台湾加油赞”执行总干事金溥聪今天发表声明表示,壹周刊报导指“金溥聪曾于2009年到嘉义拜会陈盈助”,他在看到报导后第一时间正式发出新闻稿澄清,表明不认识陈盈助也从未跟陈盈助会面;而且报导所指时间,他不在台湾,而是在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担任访问学者。

金溥聪表示,他遵守不轻易对媒体兴讼立场,决定目前暂不对壹周刊提告;但他批评壹周刊“毫无新闻专业与新闻道德的表现,令人唾弃”。对此,叶锡波说:“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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