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麦塔斯:中国器官移植供体的来源(一)

【新唐人2011年11月25日讯】(下文为针对2011年9月4日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举行的欧洲器官移植大会摘要展览,及9月5日大会论坛所备的发言稿。)

我想回到数字的问题上。现今到底有多少法轮功学员作为器官移植供体被杀害?

大卫‧乔高和我在2006年7月首次发表一份调查报告,报告内容随后在2007年1月更新,报告中总结2000至2005年6年内,中国进行了41,500件移植手术,对器官供体来的唯一解释是来自于法轮功学员。2009年11月,在我们出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为牟取器官而杀害法轮功学员》书中总结出,自我们发表调查报告以来,将法轮功学员作为器官供体来源的案例增多,情况变本加厉。

在我尝试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之前,我应该先提供一些背景。中国政府承认,在中国境内进行器官移植时所用的器官,绝大多数来自中国囚犯。中共当局指称,这些作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囚犯,都是获判死刑并遭处决的罪犯,并且在行刑前同意捐赠器官作为移植之用。

2005年7月,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器官移植手术所需的器官高达95%来自被处决的死刑犯。2006年11月中旬,他在中国南部广州市参加一场外科医生会议时表示,“除少量交通事故死亡者之外,大部分来自于被处决的死刑犯。”2008年10月,他说:“在中国,器官移植手术使用的器官,超过90%取自死刑犯。”2010年3月,他则声称:“从已死的捐赠者上移植的器官,有90%以上来自被处决的死刑犯。”

由上述可见,黄洁夫所指的有时是已死的捐赠者为供体来源,有时是指所有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问题是究竟有多少活的供体,又有多少死刑犯遭到处决?要回答第2个问题—死刑犯遭到处决的人数有多少—并非容易的事,因为主政的中共当局将资料视为国家机密。我们只能从外部来估算。我和乔高在报告和书中提出的结论是,大部分移植的供体来自法轮功学员,他们没有同意捐赠器官、没有被判处死刑,但因为被牟取器官而在器官移植手术中遭到杀害。

法轮功是以精神修炼为基础的一套功法,1999年中共当局妒嫉法轮功广受欢迎,唯恐法轮功以中国传统的道德价值为本的精神修炼,会危及西来的共产主义在意识型态上的优越,因而开始禁止法轮功,法轮功遭禁止后,学员被逮捕者达数十万人。凡自动放弃或在遭到酷刑后而放弃修炼者可获得释放。

拒绝放弃信仰者,便在那些中共当局隐晦指称的劳教所中失踪。这些劳教所是强制关押奴工的劳改营,也是提供大量器官移植用的活体供应库。劳改研究基金会2008年估计,当年关押在劳教所的人数约在50万到200万之间。

41,500这个数字是乔高和我从镇压法轮功开始的前后,就器官移植案件量和遭处决的死刑犯人数所推估出的。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器官移植案件量陡升,但被处决的死刑犯人数维持稳定不变。因此我们认为器官移植供体的来源,从死刑犯转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在我们第2版的调查报告发表后、我们的书出版前,被处决的死刑犯减少,而器官移植案件数刚开始略微下降后,竟又回到原来的水准。所以我们的结论出,法轮功学员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数量增多。

2009年11月《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出版至今,发生了什么事,使我们回头再检视这些数据?尽管这期间的发展情况不见得能提供什么新的讯息。

第1件事是,大赦国际组织停止发表世界各地关于死刑的统计数字。大赦国际过去一直持续提供死刑的纪录资料,并列出个案。最后的记录在2002年发表,记录了2000年全球各国执行死刑的案件。2002年之后,大赦国际仍发布每年各国估计被判死刑而后处决的总人数,但只做到2008年,最后这1年中国被判死刑并处决的人数估计有1,718人,我们在书中也公布了这项数据。2009年或2010年的统计数字则付之阙如。大赦国际对于为何不再记录各国死刑案例及统计处决人数,没有提出任何说明。

我对于失去这方面讯息感到遗憾:大赦国际的死刑案例记录和处决人数统计,是根据媒体的报导而来。虽然不是每件处决案都被公开报导,也因此死刑案例记录和处决人数统计所得的数字,比实际行刑的总数要少,但这些数据有助于指出整体的趋势和特色。例如,从大赦国际汇整的记录和统计数字,可依不同罪行、地区和性别而有不同分项细目和数字。大赦国际应该重新恢复记录各国每年的死刑案例及处决人数的报告。

当初撰写《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时,我们还能从设在香港的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取得关于移植案件数量的有用资讯。第2个发展是,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目前已关闭公众在其网站上查阅统计总数的权限,该等资讯只对得到该网站发给登入名称和密码的人公开。

不过有些资讯一般民众仍可取得,包括通报给该系统关于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名称及地点。这份名单显示,军医院和平民医院都向该系统通报。该系统列有35所国立医院,其中9家是国立军医院,以及45家省立医院,包括11家省立军医院。

2010年8月,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副主任王海波参加在温哥华举行的国际移植大会时,与我在同一个场次发表论文。我问他为什么注册系统网站要关闭一般民众查阅资料的权限,是否可以重新开放。他答复关闭一般民众查阅的权限,是因为民众对资料的解读有误。现在任何人若想查阅,注册系统必须先知道他对这些资料有何用途,且某个程度要确定资料不会被误解。

中共当局的卫生系统负责管理4个移植注册系统,分别为肝脏、肾脏、心脏和肺脏移植注册系统。其他3个注册系统都设在中国大陆,肾脏和心脏注册系统在北京,肺脏在无锡。其他3个注册系统网站的资料,也只对得到系统发给登入名称和密码的人开放查阅权限。

中共当局自英国手中接收香港时,香港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回归中国。然而,谈到开放民众自由查阅移植手术统计总数的资料,两地如今却实施同一制度。

《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的第11项为确保捐献人和受体得到匿名保护,要求移植器官来源必须透明公开,可检验。让一般民众无法查阅先前可查阅的统计数据,直接违反了这项原则。4个移植注册系统的统计数据应该公开,让民众不需申请登入名称和密码即可自由查阅。

尽管《血腥的活摘器官》出版后这些事情的发展,不足以构成我们重新审视书中数据方面结论的理由,但值得我们对这些发展表示意见。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无辜比较困难。刻意掩盖资料造成重重黑幕,则较容易遂行器官移植的罪行。我们之所以认定法轮功学员遭杀害且被牟取器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防范这类恶行发生应有的机制都不存在。这个结论如今甚至比我们书出版当时更接近实情,因为那时从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取得的公开资料,还能显示出罪行严重程度的资料,如今已不可得。

第3个发展是《血腥的活摘器官》出版后,中国成立了一个器官捐赠系统。中国卫生部在中国红十字会的监督下在2010年3月在11个省和市成立了器官捐赠系统。该捐赠系统仅接受心脏死亡后的供体器官,而不考虑活供体或脑死供体所捐出的器官。

1年后2011年3月,《今日北京》英文周报报导:“江苏省省会南京市〔11个点之一〕没有任何人自愿捐赠器官。”南京市红十字会会员刘文华,是南京市政府派驻在5家医院的12位器官捐赠顾问之一,他表示,“过去20年来,南京市只有3个人捐赠器官。”该报导:“在其他地区也不见成效。截至上星期四为止,全国只有37人注册登记捐赠器官。”我们无从得知这37人中有多少在那1年中因死亡而确实捐赠其器官。

如果真有这些器官捐赠案例,但在统计上也没有意义,无法改变我们的结论。然而,推广器官捐赠的成效不彰这件事,值得我们注意。这项失败正好显示出,中共当局并没有认真去扭转民众源自文化价值观中对器官捐赠的反感。对中共当局而言,将移植器官来源从囚犯改成自愿捐赠者,并非当务之急。

第4个发展是,我们从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10年3月参加马德里世界器官捐赠与移植大会发表的演说中,瞥见了中国统计数据的概况。会议上他选择性的将4个移植注册系统中不对外公开的资料释出。他提到的历史资料与过去已知的部分相符。新的讯息则将资料更新至他演讲当时,也就是我们的书出版仅仅几个月之后。

然而,他的演讲因为内容前后不一致,不全然可信。黄洁夫在讲解幻灯片时,有1张列出过去10年来中国境内实施肾移植和肝移植的案件总数。他接着讲第2张,上面列有2003年到2009年活体与死亡供体肾移植的数据。第2张幻灯片上有活体捐赠和死亡(无心跳,NHBD)供体的总数。所以两张幻灯片都有2003年至2009年肾移植总数。这两张幻灯片列出的讯息却不一致。

第1张幻灯片上2009年的肾移植数量为6,458件,第2张却变成6,485件。这应该是数字误植。但因为我们无法查证原始数据,也就无从得知哪个数字才正确。

两张幻灯片2008年的肾移植数量都是6,274件。这项讯息很有帮助,因为这表示出我们所看的不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料。

2007年第1张幻灯片上的肾移植数量是7,700件,第2张则是3,974件。两者差距很大,但没有任何说明。

2006年两张幻灯片的数据还是相差很多,第1张写着8,000件,第2张写3,021件。2005年情况也类似,第1张幻灯片上写8,500件,第2张则是3,441件。2004年第1张幻灯片的数字居然高达1万件,第2张却只有3,461件。2003年第1张幻灯片的数据是5,500件,第2张则是3,171件。

因为第1张幻灯片上2007年和之前的数据都是整数,而第2张幻灯片上2007年和之前的数据都是精确的数字,似乎第2张幻灯片上早先几年的数据不是总数,而是细目。第1张幻灯片看来列的是估计数字。第2张幻灯片似乎列的是肾移植通报案例的小计,这提供了建构第2张图表所需的差异性讯息。

黄洁夫的第2张图表区别出活体和死亡供体肾移植案件。关于提供的肾移植讯息并未区别活体捐赠和死亡供体来源,因此无法用于建构这张图表。因此,这类讯息推估为被搁置一旁。

提醒各位,黄洁夫对这点只字不提。他轻率地提出互相矛盾的讯息却不加以解释,并隐瞒一般大众他制成图表所根据的数据组(thedatasets)的内容。

如果这个分析正确,那么第1张图表总计数字较大,是比较好的数据。总计数字越大,越需要解释移植器官的来源为何。2004年移植案例所需的1万颗肾和2,265个肝到底从哪里来?绝不是来自活体器官捐赠者。

黄洁夫提出的另1张图表对比了活体捐赠和死亡供体肝移植的案件量。该图表显示,从2007年起有重要的活体捐赠来源。2007年来自活体捐赠的肝移植案例占23.5%,2008年19.1%,2009年13.6%。但2004年活体捐赠只占器官捐赠总数的0.4%。

黄洁夫没有活体捐赠和死亡供体肾移植的对照数。我怀疑是因为数字并不好看。近年来肾移植手术的数量是肝移植的3倍,甚至更多。最可能的假设是肾移植活体器官捐赠者就像肝移植活体器官捐赠者一样,无论哪一年都是固定的数目。那意思是就百分比来看,肾移植活体器官捐赠者的比例是肝移植活体器官捐赠者的三分之一或更少。

根据黄洁夫所言,活体器官捐赠是捐给“有亲属关系或家族内的亲人”。以中国拙劣的器官捐赠系统来看,这点不令人意外。说服亲属捐器官给需要器官移植的家庭成员,是抗衡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对捐赠器官感到反感的一种技巧,这种技巧在中国似乎收到明显的成效。这显示有关当局如果确实推行其他方法或技巧,也会收效。

黄洁夫在演讲中谈到器官移植刚开始时毫无规范。他不是真的这么说,但他给人留下的整体印象是,当时任何一家医院只要愿意就可以进入器官移植这个领域,想为谁做器官移植就为谁做,并从任何他们可得的来源取得器官。很明显这种系统不会拿出可靠的统计资料,任何关于数量的讯息都只是推估罢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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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朱鼎诗、吴育璘。

大卫麦塔斯(DavidMatas)是加拿大马尼托巴省(Manitoba)温尼伯(Winnipeg)的知名的国际人权律师,“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的作者之一,该书的中文版由博大国际文化于2011年5月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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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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